“山东青岛一中学高中生械斗致4人死亡”的消息,让很多人都心头一紧。“约60名学生带管制刀具参与,4人死亡10余人重伤”,这样具体的细节配上看似真实的截图,让人触目惊心,下意识想转发提醒身边人。经查证,这起所谓山东青岛的“校园惨案”,实则是远在广西的一网民用AI随手编造的不实信息。不仅让学生家长虚惊一场,还给当地校园形象带来了无端的负面影响。目前,造谣者张某已被广西当地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在此提醒广大网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任何编造谣言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2025年2月25日,网民陈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一张未成年人图片,并配音称“xxx失踪且被害”,引发网民关注和议论。经警方调查核实,陈某某为博取关注,编发相关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陈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陈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来源:央广网
微信视频号“潢川**育儿”发布视频称10岁男孩被老师要求互打耳光,引发网民关注讨论。经查,账号持有人周某某为引流吸粉,编造发布涉未成年人话题的不实信息,博取网民关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潢川县公安局对周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来源:信阳网信
小王与小李是小学同班同学。因与小王发生矛盾,小李将自己在班级群中的昵称设置为“小王你好可怜”,个性签名设置为“小王你散架了”,其他人@小李时,群成员均能看到该昵称。小李还在有班级同学的群聊中以贬损、嘲讽的口吻发布有关双方校园矛盾的信息。小王因此在班级群、其他平台等网络环境以及校园中受到他人的嘲笑,遭受极大心理压力。小王认为小李的行为侵害了其名誉权,遂将小李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小李及其父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未成年人亦需要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避免侵害他人权益。规范未成年人网络行为,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是监护人应尽的监护职责,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必然要求。审理法院认为,小李的行为导致小王社会评价降低,构成对小王的侮辱,侵害了小王的名誉权。小李是未成年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应承担侵权责任。据此,审理法院判决小李的父母以书面形式向小王赔礼道歉并赔偿小王经济损失,同时明确,如果小李有财产,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父母赔偿。
来源:人民法院报
(1)向违法不良行为信息所在网站平台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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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网站平台所属网信部门举报
部分常见的网站平台及其所属地网络举报平台:
·腾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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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gdjubao.cn/)举报;
·百度、微博、今日头条、抖音、快手:
登录北京市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https://www.bjjubao.org.cn/)举报;
·小红书、哔哩哔哩(B站):
登录上海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https://www.shjbzx.cn/)举报。
(3)向中央网信办举报
·登录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官网
(https://www.12377.cn)举报;
·下载安装“网络举报”客户端举报;
·关注举报中心官方微博“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点击“私信举报”;
·关注举报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点击“一键举报”;
·拨打12377举报热线举报;
·发送邮件至邮箱jubao@12377.cn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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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网信通化”微信公众号,选择“举报专区”,点击“专项举报”,选择举报类别“涉未成年人网络有害信息举报专区”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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