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 地 公 告
京( 平 )政地征[ 2019 ] 001 号
关于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实施的 平谷区王辛庄人民法庭及平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业务用房和档案库房新建工程 项目用地,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 2018] 32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2 日起,到 2019 年 1 月 15 日止)将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的位置
建设单位: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建设项目:平谷区王辛庄人民法庭及平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业务用房和档案库房新建工程
土地用途:市属行政办公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附图):平谷新城04街区东北侧,谷丰路以东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平谷区王辛庄镇合作经济联合社 ,集体土地1.0399公顷(15.60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征地面积(亩) |
沟渠 |
0.0068 |
0.10 |
设施农用地 |
0.0185 |
0.28 |
住宅用地 |
1.0146 |
15.22 |
合计 |
1.0399 |
15.60 |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补偿费共计为人民币 312 万元。其中货币补偿部分:土地补偿标准为人民币 20 万元/亩,共计人民币 312 万元,安置补助费为人民币 0 万元,总计人民币 312 万元;非货币补偿部分:具体形式为 / ,折合总价值人民币 / 万元,合人民币 / 万元/亩。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北京市规定,本次征地安置农业人口 / 名; 其中 / 名劳动力采取 / (安置方式)进行安置,超转人员 / 名按我市有关规定安置。
五、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依照我市有关规定另行支付。
六、其他内容
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京政地字[ 2018 ] 32 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盖章)
2019 年 1 月 2 日
请你来爆料:
欢迎小伙伴们向小编提供平谷新闻线索、爆料生活奇闻!
长按下方二维码免费关注平谷快讯公众号,更多精彩内容等着你!

北 京 绿 都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