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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一:0.1元/千瓦时!辽宁风电项目贡献低价电量政策被暂停!
政策二:重磅!国家能源局:风光项目按照“应并尽并、能并早并”原则及时并网!
政策一
0.1元/千瓦时!辽宁风电项目贡献低价电量政策被暂停!
辽宁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对《关于暂停辽宁省新能源项目贡献低价电量政策的通知》意见的通知。
《通知》指出,《辽宁省风电项目建设方案》《辽宁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辽发改能源〔2020〕253号)《辽宁省新增风电项目建设方案》(辽发改能源〔2021〕378号)和《全省风电建设规模增补方案》(辽发改能源〔2021〕505号)中提出的“企业在项目整体平价上网基础上,自愿拿出一部分利用小时数实行低价结算(风电以300小时为起点/光伏以100小时为起点,0.1元/千瓦时),以实现整体项目低价上网目标。”
《通知》还指出,严格遵照国家《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按要求积极推动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
同时,目前暂停新能源项目贡献低价电量政策。
政策二
重磅!国家能源局:风光项目按照“应并尽并、能并早并”原则及时并网!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积极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应并尽并、能并早并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各电网企业需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电力有序供应前提下,按照“应并尽并、能并早并”原则,对具备并网条件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及时并网,允许分批并网,不得将全容量建成作为新能源项目并网必要条件。同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大配套接网工程建设,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做好充分衔接,力争同步建成投运。
《通知》中还提到,对于第一批、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请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梳理本行政区域内尚未提交接网申请、接网送出工程建设滞后及接网送出工程未纳入国家或省级电力规划情况;请各电网企业梳理本供电营业区内尚未提交接网申请及接网送出工程未纳入国家或省级电力规划情况;请各发电企业梳理本企业接网送出工程建设滞后情况,形成清单,并于2022年12月5日前将清单反馈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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