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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策一:山东聊城鼓励村集体依法利用存量集体土地作价入股
政 策二:新疆投资完成率低于10%的市场化项目,“十四五”暂缓受理该集团新增项目申报
政策一
山东聊城鼓励村集体依法利用存量集体土地作价入股
日前,山东市聊城市发改委发布《关于支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文件指出,要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融合发展。在符合国家产业、电力体制改革、能源等政策基础上支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鼓励整县光伏开发试点县(市、区)加大力度推进整县光伏开发,编制各县(市、区)分布式光伏开发规划,支持各县(市、区)定期分批次公布辖区内电网负荷和电力消纳规模,以乡镇或村庄为单位逐年分解下达年度开发建设计划,明确各乡镇、村庄可直接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容量,为确需低压并网的用户提供并网条件。鼓励村集体依法利用存量集体土地作价入股,参与新能源项目开发。鼓励金融机构为农民投资新能源项目,提供创新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国网聊城供电公司)
加快推进重点新能源项目建设。全面摸排光伏、风电、生物质等新能源项目,建立完善新能源项目库,掌握入库项目进展情况,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的原则,精准帮扶,积极争取大型项目列入国家、省相关规划,及时更新市级规划项目清单,推动成熟项目加快建设,早日竣工。
积极完成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通过有序推进光伏发电项目、统筹布局风电产业、积极发展生物质等工作,确保完成省下达的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的最低目标,力争完成激励目标,科学合理设定各县(市、区)中长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督促各县(市、区)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考评指标体系和奖惩机制。
政策二
新疆投资完成率低于10%的市场化项目,“十四五”暂缓受理该集团新增项目申报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建设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全面推进新增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工。相关地州要严格践行“双承诺制”要求,推动已纳入自治区2023年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的项目尽快办理各项前期手续,按照承诺全面开工建设,并确保配套负荷、储能等均按承诺时间节点开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还要加快推进重点新能源项目建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建新能源项目中,装机规模50万千瓦及以上项目占在建新能源项目总规模比例超过80%,此类项目督建工作是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能源工作重点。各地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责任,细化项目建设进度目标,确保项目于2023年底前全容量建成投产(承诺2024年建成项目需完成50%以上投资)
另外,还要充分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作用。各地要切实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对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促进作用,用足用好相关政策,狠抓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新能源项目调度推进,扎实形成有效投资。对投资完成率低于10%的项目,或已投放基金使用率不超过50%的项目,“十四五”期间暂缓受理该企业及其隶属集团新增市场化项目申报,对企业相关惩戒情况在信用中国(新疆)网站公示,暂缓相关地、州、市新增新能源项目布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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