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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策一:山东海上光伏2025年底前并网
政 策二:河南下发9个风光项目及先导绿电建设方案
政策一
山东海上光伏2025年底前并网
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通知提出:优化海上光伏储能配置,2025年年底前建成并网的海上光伏项目,免于配置储能设施;2025年以后建成并网的,原则上按照不低于20%、2小时比例配置储能设施,可采用配建储能、新建或租赁独立储能、制氢等方式,其中符合条件的新建独立储能可优先纳入省级新型储能项目库。而2023年批复的山东大基地项目,配储比例高达30%*2h。
同时,对2023—2025年建成并网的“十四五”漂浮式海上光伏项目,分别按照每千瓦800元、600元、400元的标准给予财政补贴,补贴规模分别不超过20万千瓦、30万千瓦、40万千瓦,补贴资金分运营年度拨付到位。
将海上光伏纳入省重点项目,统筹解决用海用地问题。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配套送出工程,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回购。
对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和列为试点的长时储能项目,参与电力市场的容量补偿费用暂按电力市场规则中月度可用容量补偿标准的2倍执行;其中,长时储能项目容量补偿不与独立储能示范项目等政策同时享受。
深入落实煤电行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鼓励具备条件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提前关停退出,对2023—2025年关停退出小煤电机组的企业,每千瓦分别给予40元、20元、10元的财政资金奖励;未按国家规定承担政府性基金附加和交叉补贴的不予奖励。
政策二
河南下发9个风光项目及先导绿电建设方案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0.6万千瓦及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及信阳市2023年首批市场化并网风电项目开发方案的通知》。
本批次共印发已通过形式审核和消纳条件校核的风电项目5个、总规模65万千瓦,0.6万千瓦及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4个、总规模8.4万千瓦。同时,为支持信阳市试点开展绿色氨醇产业体系建设,除上述印发项目外,再下达信阳市30万千瓦先导绿电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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