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帮您节省宝贵时间
政策一:贵州毕节市:到2028年新能源装机达9.9GW,新建煤电、灵活性改造煤电均与新能源实现联营
政策二:福建2024年2.4GW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结果公示
政策一
贵州毕节市:到2028年新能源装机达9.9GW,新建煤电、灵活性改造煤电均与新能源实现联营
12月18日,毕节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毕节市促进煤电和新能源联营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坚持多能互补,协同联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立足“煤电+新能源+储能”三位一体,在充分利用煤电机组支撑性调节的基础上,鼓励和推动煤电和新能源通过资源、资产等实施优化重组、深度融合,发挥各自在资金、技术、人才等各方优势,推进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协同发展。
目标指出,到2025年,毕节市电力总装机达1850万千瓦,其中新能源装机达到670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占比提升至36%。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煤电与新能源联营典型示范项目,实现煤电和新能源电量电质互补,有效解决新能源随机性、波动性、间歇性等问题,提高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到2028年,毕节市电力总装机达2600万千瓦,其中新能源装机达到990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占比提升至38%。新建煤电、灵活性改造煤电均与新能源实现联营,实现利益共享,利用新能源发电的部分利润支撑煤电的运行,更好发挥煤电“压舱石”作用;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不断提升绿电占比,满足当前用能企业不断增长的绿电需求,提高我市电力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充分发挥新能源的绿色低碳及环境友好性,逐步实现对长期以煤电为主体电源发电产生碳排放的置换,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联营路径:
自建一体化模式。支持鼓励煤电企业开发新能源,在企业内部实现多区域、多项目的煤电与新能源一体化开发,以煤电企业为投资主体,获取新能源开发建设指标,新能源建成后并入燃煤电厂升压站,新能源与煤电同一出线送出,实现出力平衡互济。
资本合作模式。支持鼓励煤电企业和新能源发电企业通过合资合作、股权合作、资产重组、风险投资、收购兼并等方式,统一推进煤电和新能源开发建设,实现煤电项目与新能源项目由同一法人主体控股开发、同一企业内部合并核算,扩大企业规模,提升市场规模效应,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合同协议模式。支持鼓励煤电企业与新能源企业通过签订市场服务的中长期合约,煤电企业依托煤电机组或共享储能的调节能力,为新能源场站提供容量租赁服务,弥补新能源调频、调峰能力的不足,新能源企业支付租金,联营双方相互提供所需的互补价值,合理分享价值收益,实现长周期捆绑联营发展,推动煤电企业与新能源企业在机制上实现深度耦合。
引导、鼓励和支持不同性质的能源企业积极探索有效有益的联营模式,实现深度融合、优势互补。引导同一省级母公司下属的能源企业,统筹煤矿、水电、火电、新能源、储(蓄)能电站,在法人主体资格不变的前提下,原则上2026年确定联营模式。按照光伏、风力新能源发电企业需要配置10%以上容量的储能电站的要求,鼓励新能源企业与储能电站进行资产优化重组、交叉持股、长期契约、托管兼并等方式,开展实质性联营。
政策二
福建2024年2.4GW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结果公示
12月20 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福建省2024年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结果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2024年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工作文件》,竞争配置项目包括漳州诏安A-1区30万千瓦、漳州诏安A-2区35万千瓦、漳州诏安A-3区35万千瓦、福鼎B-1区70万千瓦、福鼎B-2区70万千瓦等5个场址、共240万千瓦。
经专家综合评审,漳州诏安A-1区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漳州诏安A-2区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诏安A-3区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福鼎B-1区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鼎B-2区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往期精彩内容
长按关注
|
01 | Suzlon推出120米混合桁架塔 |
|
02 | 华夏金租5000T海上风电船!完成试航 |
|
03 | 风力发电量下降导致欧洲电价飙升 |
|
04 |太原重工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审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