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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注意啦
家有电动车的车主注意啦
没有这个标识
今年5月起就不能上路了
根据《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自2019年5月1日起,交管部门将不再发放临时标识,未申领临时标识的电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临时标识申领流程
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
采取“线上申报、线下领取”
“预约办理、现场审领”
两种申领方式
申领流程可得看好了!
“线上申报、线下领取”
车主通过“北京交警”APP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工作平台”,提交本人身份证明、车辆信息,经交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按照预约的时间、地点领取、安装临时标识。
“预约办理、现场申领”
车主通过“北京交警”APP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工作平台”,预约申领临时标识的时间及地点,预约成功后,到现场提交身份证明并交验车辆后领取临时标识。
▲“北京交警”APP(下载地址)
小编,那这次临时标识长什么样啊?
小谷
据交管部门介绍
此次临时标识样式
底色为桔黄色标识
上部为“京临”二字
下部为七位阿拉伯数字
要求悬挂在车辆后部
特别提醒
1
过渡期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申领有6个月办理期限,在2019年4月30日前,车主均按照相关流程可到交管部门申领临时标识。
2
对于2018年11月1日以后购买的目录内电动自行车,车主需在15日内持相关手续去交管部门的非机动车管理站申领正式号牌。
3
2018年11月1日前购买的,且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因时间久远购车凭证或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丢失的,群众可持身份证明并交验车辆后,到本市任一家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业务。
4
本市对发放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3年过渡期,自《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计算。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的,应当悬挂临时标识,并遵守非机动车通行管理的有关规定。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需提交资料
☑登记申请表;
☑所有人身份证明;
☑购车凭证;
☑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范围吗?
小谷
电动自行车
属于“非机动车”范围
而且
电动自行车上路
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
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畜力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按照法制统一原则,本市非机动车立法调整范围应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对于电动摩托车(含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应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一百一十条 )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01
悬挂号牌、临时标识,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挡、污损;
02
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不得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的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
03
制动、鸣号、夜间反光装置等安全设备性能正常。
小编,那假如我骑着没有临时标识的电动车上路,会有什么惩罚吗?
小谷
小编
那当然了!
1
详见参照《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未在规定期限内申领临时标识上道路行驶的、过渡期满后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先予扣留电动自行车,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并通知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
2
详见参照《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
驾驶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对驾驶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车辆予以收缴。
平谷各位“有车一族”
记得及时领取新的临时标识哦!
最后小编还是提醒一句
开车要注意安全
本期责编:杜鹏辉
编辑:赵扬扬
来源:平谷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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