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收到举报北京谷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李某某公车私用的问题线索后,平谷区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迅速展开调查。
找到该公司负责车辆管理的综合管理部副部长丛巨龙谈话了解情况。在谈话过程中,丛巨龙承认举报的车辆是该公司租用个人牌照购置的一辆新能源汽车,此外还从个人手中租赁一辆轿车,两辆公务用车未向区国资委上报。
因丛巨龙对公务用车疏于管理,2017年5月至2018年8月,该公司总经理助理李某某私自使用瞒报的新能源汽车共计32次。2018年10月17日,李某某将车辆损耗费及公司给予的罚款退回公司。
经查,丛巨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瞒报单位公务用车,使得公务用车脱离监管;违反工作纪律,对单位公务用车疏于管理,导致他人多次违规使用,造成国家财产损失。2019年2月,丛巨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我承认错误,今后一定严格要求自己,严守工作纪律。”丛巨龙后悔地说。
面对区国资委系统部分国企接连出现公车使用管理不严、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以及企业经营风险问题。2019年6月,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区国资委党委函送了第一份监督提醒函。
“一纸‘监督提醒函’往往胜过十次口头警告。面对接连出现问题,我组决定以书面提醒的方式,加大提醒力度,及时治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问题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军表示。
函件从三个方面对区国资委党委提出建议,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日常监管,注重风险防控,完善制度规定。深刻分析现象、查找内因,认清问题性质、剖析根源,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堵塞监管漏洞。在全系统内全面开展排查,加大审计力度,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标对表,抓紧整改落实。
区国资委自收到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函送的监督提醒函后,迅速召开党委会传达,并提出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完善各项制度,加强风险防控、大额资金使用的排查和梳理,不定期在全系统开展警示教育提醒,强化对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各项规章制度的培训,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防范经营风险。
紧盯区国资委整改落实情况,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日常监督、专项监督、跟踪监督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监督,做到定期有督促,按月促落实,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监督提醒函以‘点对点’的方式,直接发至有关单位党委,实施精准监督,督促及时整改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真正让监督有痕、有力、有效。”李军说。
截至目前,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谈话提醒23人,发现问题线索4件,处置问题线索17件,立案4件。
来源:平谷区纪委监委 (文/张玉腾、王丽华 责编/郭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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