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最终解决了特斯拉和占宝生之间的纷争纠葛。占宝生承诺无偿放弃使用“TESLA”等有关标识,此外,其名下与特斯拉相关的互联网域名也将正式转到特斯拉公司名下。
事件过程现在看来已经比较明晰。
2006年,大洋彼岸的特斯拉还在处理着一系列技术上的难题时,大洋这边的占宝生便已经在汽车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了“TESLA”商标,且于2009年完成了商标注册。此后,特斯拉加紧了公司发展的脚步,而占宝生的商标申请也是一步紧过一步:在汽车等商品上,07年申请注册“特斯拉”汉字商标,09年申请注册特斯拉图形商标和“TESLA MOTORS TESLA”组合商标。
2013年特斯拉与占宝生之间进行了第一次的接触,特斯拉200万人民币的报价根本就入不了占宝生的法眼,占宝生伸出食指在200万的报价后轻轻填了几笔“×100”,这个报价成功地吓退了特斯拉团队,之后便开始了一年的闹剧。
其实,双方的整个接触过程,在小(Diao)编(Si)看来就是两种文化互相不理解。马斯克肯定没有在中国地摊市场上买过东西,在中国市场卖东西,价格不提个几十倍,你都不好意思开口叫卖。鄙人认为找几个市场大妈,报价完全可以停留在“200万×10”的层面上嘛。。。
调侃过后,慢慢审视一下,小编觉得这个和解的细节还是值得研究的。
首先,占同志在06年07年分别注册了“TESLA”商标和“特斯拉”汉字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实行的“注册在先原则”,虽然特斯拉同学先于占宝生使用“TESLA”,但是占同志由于抢先一步进行了注册,可以说特斯拉同学已无法使用“TESLA”商标注册,特斯拉同学也无法起诉占同志侵犯其商标。这样,占同志只需耐心等待,总有一天,特斯拉同学必会乖乖递上9位数的“学费”。
可是,占同志没有耐住,想在发家致富的道路上多一层保险,在09年申请注册了特斯拉图形商标和“TESLA MOTORS TESLA”组合商标。至此,剧情可以说是峰回路转。因为中国关于著作权的确立讲求的是首先归属作者,显然,TESLA的商标图形是一种独创性设计,是作品,美国特斯拉对其使用要远早于占宝生。特斯拉同学基于此可以以版权被侵犯为由,对占同志申请的商标提出无效申请,更可以一纸诉状,对占同志提起侵权诉讼。到此,原本来说有绝对优势的占同志,反而因为画蛇添足的注册了特斯拉的图案,而导致其胜算可能已经不足六成。
其次,新能源的时代是大势所趋,中国政府站在统筹全局的高度上,是不会因为商标问题停止推进清洁能源前进的步伐的。任你们打得天昏地暗,爹妈不认,政府层面上的调节你们怎么着得给个面子吧。
最后,小编觉得推动这个事情和解的另一个因素还是“钱大爷”。双方在媒体上的苦诉也好,撕破脸对簿公堂也好,其实只是商贩和大妈砍价还价的另一种高级版本而已。特斯拉和占同志该放得大招基本都用完了,价格也到了双方基本能都接受的地步,这时再有政府加以调节,纠纷基本就解决了。这就好像在市场上,商贩喊哑了嗓子,大妈的唠叨也词穷了,这时只需要一个权威的第三者撮合,这买卖就成了。
最后的最后,不要2亿,也不要200万,作为关怀国外友人,小编无偿告诉马斯克同学,其实在很多的商品类别里面都有“特斯拉”的商标注册。轻视它们,不一定在哪一天,勤劳智慧的人们就会再给你上一堂课。
知果果网原创! 好的资讯,值得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