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抚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4号)
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全面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从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输入,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严格做好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全市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医院、体育场馆、农贸市场、商超商铺、旅店、酒店、群众性健身文化活动场所等公共场所要严格加强管控,实行“四查一戴”(查验健康码、查体温、查看行程轨迹、查看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戴口罩),提倡非现金支付。公共文化场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影院、旅游景点等实行预约、错峰、限流措施。
个人或单位未按要求落实上述措施,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规,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抚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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