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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金税四期真的来了! 这些行为先自查!

重磅!金税四期真的来了! 这些行为先自查! 海博意达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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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重磅消息11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0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告,从公告内容中透露出这样一个讯号——



重磅消息

11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0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告,从公告内容中透露出这样一个讯号—— “系统升级,加强监控”,加强在技术层面上的监控,加强税局的统筹监管能力。 



重要内容梳理如下:


采购项目:

金税四期决策指挥端之指挥台及配套功能建设项目


预算:195万


预计采购时间:2020年12月


项目要求:实现金税四期决策指挥端之指挥台及配套功能系统,部署于税务总局内网


主体功能:系统主体功能包括“视频指挥台”、“重大事项”和“重要日程”


配套功能:多人音视频沟通、会议室预定功能,保留接口提供功能扩展能力 


其实早在前几年,税局、银行、工信、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几大部门都已经着手技术布局,加强紧密合作,信息互通,加大核查力度。使“监管之网”织得越来越严密。


2019年6月


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正式运行


2019年6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四部门联合召开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启动会。


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8大银行作为首批用户接入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


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支持企业纳税登记状态信息核查功能。


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通过系统可以核实企业是否纳入税务管理、具体纳税人状态等,方便识别企业身份,及时发现企业注销、非正常经营等异常情形。


2019年12月


央行出台《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管理办法》


2019年12月央行发布《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所称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由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建设。


主要为参与机构提供企业(含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相关人员手机号码、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等信息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服务的业务处理。


随着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不断完善,当前电子发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合同已经成了企业开办、实现服务“线上办”不可或缺的信息化管理工具,随着“放管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整个税务监管系统也要不断升级改造,金税四期必将到来。


通过上面两个重拳举措,可以防范许多不正规行为:

一:打击虚假开户

参与机构可以核实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实名信息、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等重要信息,多维度、及时、准确核实企业及法人身份真实性、了解企业经营状态、实际受益人等,动态识别企业开户资格,促进落实企业账户实名制。

二:打击涉税犯罪

参与机构依托系统及时、准确识别企业身份,防范企业预留手机号码被他人操控、空壳公司开户、虚假证明文件开户等账户风险,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洗钱、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风险。 


三:打击少交个税和社保行为

施行五证合一后,税务、工商、社保随时合并接口,企业人员、收入等相关信息互联,虚报工资已经没余地了,且自11月1日起,15个地区陆续公布社保入税,再加上即将到来的金税四期,企业再想动歪心思的,可要小心了!


四:打击库存账实不一致的行为

开票软件已经增加了商品编码,若再加上单位编码,大数据的快速和准确度你难以想象,金税三期会比你自己更了解你的库存状况,进了什么货,进了多少,什么型号的,出了什么货,出了多少,出了什么型号的,它都了如指掌,一旦有业务发生,库存状况尽收它的“法眼”。账实不一致的,包括名称、数量、型号等不一致,会被税务局重点关注。

五:打击虚开发票的行为

金三利用强大的大数据,进项发票与销项发票的行业相关性、同一法人相关性、同一地址相关性、数量相关性、比率相关性,通通在它的“掌控“之中,虚开发票查验指数100%哟~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六:打击收入与成本严重不匹配的现象

企业自身的收入与费用严重不匹配;重点费用异常(如:加油费、差旅费等);与同行业对比收入、费用异常等等。

 

七:打击申报异常的现象

大数据对企业业务状况了如指掌,不仅知道你企业收入是多少,哪些业务带来的收入等,而且知道你企业购入了多少固定资产:买过几套办公桌,换过几辆车;还知道你公司发生了多少费用:多少是加油的、多少是办公的、多少是差旅的,多少是请客的......

特别注意:那些成本和毛利率等指标明显不合理的企业,或长期亏损却一直不倒闭的企业。金税三期通过同行业比对,就能知道您的企业应该产生多少利润,企业所得税变得透明,还敢逃吗?对偷税行为,税务机关严厉打击!

八:打击增值税和抵扣异常的行为

大数据会帮你计算商品增值额,前文提到增值税进项大于销项会触发预警。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如果你取得并抵扣了增值税异常凭证,那你的麻烦就大了。

即:如果给你开发票的企业是虚开增值税发票,或者是走逃(失联)企业,那么你也要被牵连,税务局会约谈你,让你提供证明业务真实发生的资料,接着会面临一系列检查!


早在2017年就有人提出金税四期到来,但是大部分人都以为是空穴来风,直到近日才意识到金税四期真的来了,除了这件大事外,金税三期也在近期全新升级,非常值得大家关注!


2020年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发出的最新风险预警事项:


1、一般纳税人连续三个月零申报

2、增值税进项大于销项


系统还给出了详细解释说明,注意看这里:

当年最后一个征收期结束后第一日0:00扫描一般纳税人申报表,汇总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列金额,若在扫描之前当年累计月份中零申报次数大于等于50%(零申报次数/应申报次数≥50%)且当年累计进项大于销项。

警惕:零申报次数大于50%就会触发预警!


系统会生成疑点信息清册向纳税人法人、财务负责人推送自查自纠短信并要求纳税人5日内回复异常原因,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反馈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反馈调查核实结果。

系统预警自动推送自查自纠短信5日内回复异常原因税务机关来调查检查。
你们公司经得起查吗?


金税四期的上线,国家监管越来越严格的同时,也意味着“合规”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


企业“合不合规、经不经得起核查”,成为企业经营的一个重大考题。在此大环境下,企业需要自查下面这些异常情况!提醒一定要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不要再等出事后在那儿纳闷“税务局是怎么找到我的?”,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红线一:虚开发票


红线二:对开、环开发票
对开、环开发票虽然属于闭环抵扣,未少缴税,也未给国家造成损失,但对这种行为还是要持谨慎态度。

红线三:三流不一致
三流一致就是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相统一,有的会加上合同流,也就是四流一致。

红线四:通过公转私、私转私等隐匿收入
今年央行刚刚发布了大额现金管理试点,这无疑也是释放了一个信号,通过私户来隐匿收入实属自投罗网。

发生下面这3种情况,会被重点监管:
a1 任何账户的现金交易,超过5万。
a2 公户转账,超过200万。
a3 私户转账超20万(境外)或50万(境内)。

有这6种情况,企业要小心:
b1 规模很小的企业,却常搞出上千万的流水。
b2 资金转入转出有异常,比如分批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批转出。
b3 经营范围或经营业务,跟资金流向没有关联度。
b4 公户短期频繁且大额的给个人转账,或公户短期经常收到与业务没啥关系的个人汇款。
b5 频繁开销户,并在销户前有大量资金活动。
b6 闲置很久的账户,突然启用,并有大量的资金活动。

红线五:买发票、虚列工资等多列支出
买发票的相当于虚开发票,这种行为不仅进项税转出、税前调增,还要面临巨额罚款和滞纳金,甚至会受到刑事处罚。

红线六:个人所得税上动歪脑筋
2020年个税也是被稽查的重点,随着个税申报系统不断完善,冒用身份、编造虚假工资等都很容易被稽查。
1、工资支出的相关凭证:检查工资花名册、工资计算表、明细账、工资发放凭证与员工工资卡等数据是否对应。
2、员工人数、薪酬标准:根据账载薪资数据、生产规模和经营情况,核实从业职工人数和薪酬标准。
重点核实月工资额低于5000元职工人数占比情况。
3、各项补贴、奖金、福利的计税情况:检查现金支付、实物支付,各种津贴、补贴、奖金、福利费,是否代扣代缴个税。
4、金三、社保系统联合数据分析:对比工资表、花名册、社保缴纳人员,检查企业个人所得税人员比例和收入情况,是否有重大差异。

红线七:疏忽小税种
很多公司对小税种不重视,认为其金额小,不会被监管,这样想就打错特错了,小税种也会引起大风险。

红线八:骗取出口退税
现大数据时代,多部门(税务、海关、银行等)信息已共享,再想通过以前方法骗取出口退税已经不现实。

红线九:库存账实不一致
发票开具实行全票面上传,简单说就是发票开具不只是发票抬头、金额,就连开具的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都会被监管。也就是说,公司的进销存都是透明的。

红线十:长期零申报
零申报是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没有发生应税行为。“长期”,通常情况下认定为半年。
1、何为零申报?
零申报是指企业纳税申报的所属期内没有发生应税收入,此情况一般存在于未开展经营或者当期有收入未按规定如实申报。
2、何为长期?
通常情况下,税务机关认定半年以上为长期,当然具体时限还是以各省、市税务机关认定的时间为准。
3、长期“零申报”后果
(1)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发现其存在隐瞒收入、虚开发票等行为,要求其补缴当期税款与滞纳金,并可按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稽查;
(2)纳税人为走逃户的,按规定纳入重大失信名单并对外公告,同时利用系统核查“受票方”,核查其是否存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恶意串通等情况,并按照规定进行查处,同时将走逃户纳税人直接评定为D纳税人,承担D纳税人后果;
(3)对长期零申报且持有发票的纳税人,发票降版降量。同时可以按规定要求纳税人定期前往税务机关对发票的使用进行核查;
(4)税务机关通过核查,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采用成本费用公式核定纳税人收入。

十一:其他行为

1、如果的你的企业属于高新企业等税收优惠认定企业,或者税负率异常等,也会受到税局的重点“关照”。

2、商贸公司进、销严重背离,如大量购进手机、销售的却是钢材。开票项目也与实际经营范围不符。

3、企业长期存在增值税留抵异常现象。

4、企业增值税税负异常。

5、公司常年亏损,导致企业所得税贡献率异常偏低。

6、公司大量存在现金交易,而不通过对公账户交易。

7、企业大量取得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8、企业存在大量无清单的办公品增值税发票。

9、公司缴纳的增值税与附加税费金额比对异常。

10、企业连续三年以上盈利但从来不向股东分红。

11、企业存在大量发票抬头为个人的不正常费用。

12、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利润数据和报送的财务报表的数据不一致异常。

1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票收入”填写负数异常,附表二“进项税额转出”为负数异常。

14、增值税申报表申报的销售额与增值税开票系统销售额不一致预警。

15、无免税备案但有免税销售额异常。

16、无简易征收备案但有简易计税销售额的预警风险。

17、公司只有销项但是从来没有进项,或者只有进项但是从来没有销项。

18、新成立的公司频繁发票增量异常,或短期内开票额突增异常。

19、大部分发票顶额开具,发票开具金额满额度明显偏高异常。

20、大量存在农产品抵扣异常。

21、公司账面上没有车辆但是大量存在加油费等异常。

22、纳税人销售货物发票价格变动异常。

23、法人户籍非本地、法人设立异常集中。

24、企业大量存在“会务费”“材料一批”“咨询费”“服务费”“培训费”等无证据链的关键词。

25、企业代别人挂靠社保。


来源:本文素材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网络,由仁和会计在线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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