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消息!
财政安排资金,
为抚州这些老人
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保障对象是哪些人?
保额是多少?
快和抚报君一起来看!
意外伤害是指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遭受的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可得到相应保险保障。
具有江西省户籍的城乡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即出险时年满60周岁的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老年人(即出险时年满60周岁的重点优抚对象)及除上述两种对象以外的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含出险时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
保险责任中的“意外身故”的保额
由2021年的6000元,
提高到7200元;
意外残疾由22000元,
提高到26400元,
意外住院津贴由90元/天,
提高到110元/天,
单次住院最高赔付30天,
全年累计不超过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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