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浦区第一起恶意欠薪案日前在青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官当庭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两年。该案是迄今为止全市数额最大、涉案人数最多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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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万元,可以干嘛?
如果给你,你会做什么?
在青浦买套房?
买辆车?
可是你知道吗?
日前↓↓↓↓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于2014年经营公司期间,拖欠公司100余名员工劳动报酬共计人民币240余万元。
2014年11月、2015年1月,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两次责令支付,被告人仍不支付。
2015年1月,支付部分工人工资30万元后,被告人为逃避余下200余万元应付工人的劳动报酬,将应收款183万元委托给了其他公司代收,更换手机号码,逃跑、藏匿。

No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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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加的一项罪名,首次明确了恶意欠薪将追究刑事责任。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失联、转移财产、销毁篡改账目不是欠薪老板的“活路”,欠的账总归要还的;欠薪者要及时保管好证据,避免使用非法拘禁、围堵、闹访等过激行为,在法律框架内解决讨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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