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人你知道吗,
如果一不小心没工作了,
社保卡/医保卡
也能在看病就诊时“雪中送炭”!

失业期间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小编马上告诉你详细攻略!
如果你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
4、失业前缴费满一年(扣除已享受的缴费年限)
5、个人已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领失业金期间可以办医保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由本市的失业保险管理中心负责统一为失业人员办理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手续。
个人不需缴费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缴费费率为11.5%(其中2%视为个人缴费)。
■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统一支付,失业人员个人不缴费。
待遇和职工医保一样
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当日起,按照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直接持卡结算。
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失业人员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若医疗保险网上结算功能尚未开通的,由本人先行垫付,次月15日以后,在收据开具之日起的6个月内携带——
*本人有效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证件)
*社保卡或医保卡
*就医记录册(急诊的还需提供急诊附页及复印件)
*医疗费专用收据
*相关病史资料及复印件等材料
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医保服务点,申请报销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特别提醒:
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期间,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如果你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

你可以参加本市灵活就业缴费
符合条件的,按照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你也可以参保城乡居民医保
符合条件的,按照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前面二者均未参保,享受待遇如下
失业人员曾参加本市职工医疗保险,其医保帐户将于单位停止缴费的次月15日封存,暂停享受医保待遇。
帐户封存期间,帐户内的资金余额仍可继续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用于门急诊就医,持卡结算,帐户资金用完为止,不享受其它医保待遇。
若单位重新为其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缴费,医保帐户将于单位正常按月缴费(不包括补缴)的次月15日开通,恢复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特别提醒:
中断缴费不影响重新参保后的医保待遇。

你在青浦工作知道吗?
赶快告诉身边不知道的人吧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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