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努力把青浦文化和城市记忆保护下来、传承下去,我区现开展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工作。
一、推荐条件
①
项目范围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
1.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2.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3.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4.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5.传统体育和游艺等。
1.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对正确理解我国各民族、各地区生活发展变迁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2.具有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作用;
3.植根于上海地方文化土壤,与上海城市历史文化发展相融合;
4.具有较长的历史传统、清晰的传承脉络和较广泛的影响力,至今仍在社区中以活态形式存在。
②
项目标准
二、推荐材料
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推荐报告:各镇(街道)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或区属单位以书面形式向青浦区非遗保护分中心提出申报报告,提交申报项目名单,明确项目名称和保护单位,并对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二)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项目具体信息、传承情况、项目图片、保护单位情况、保护计划及经费预算等,电子版本也可至“青浦区文化馆”网站自行下载(见附件1)。
(三)申报片及辅助材料(见附件2)。
(四)推荐申报项目清单。
(五)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同意申报的函件。
三、时间节点
区级项目推荐截止时间:2018年3月1日
申报受理: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分中心
详细地址:青浦区公园路78号505室
联系方式:69717453 陆老师
具体详情、附件下载,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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