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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贷后催收”国家标准即将出台,这几大要点需谨记

重磅!“贷后催收”国家标准即将出台,这几大要点需谨记 栋链科技
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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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5月16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了《互联网金融 个人网络消费信贷 贷后催收风控指引(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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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了《互联网金融 个人网络消费信贷 贷后催收风控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催收标准》),为互联网金融合法催收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新京报记者从业内渠道获得的《催收标准》显示,该标准将适用于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工作,也适用于受金融机构委托的第三方催收机构开展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工作。不过,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份《催收标准》已经修改多次,目前还未最终定稿,未来可能还会有所调整。以下为主要看点:


1.不得向无关第三人催收


《催收标准》显示,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应对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连带责任人催收,不应对无关第三人催收。无关第三人主动提出愿意代债务人偿还逾期债务,需向其告知债务人逾期欠款余额等必要个人信息的,催收人员应事先取得债务人本人同意,债务人已失联的情况除外。


所谓无关第三人,是指除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连带责任人以外的其他对金融机构不负有还款义务的第三人,包括不负有还款义务的亲属朋友等。


2、催收时间受到限制


《催收标准》中还拟就催收时间和频次进行规定,金融机构与债务人的合同协议未明确催收时间和频次的,催收作业应在恰当时间开展,不应在每日22:00至次日8:00催收;催收频次应严格控制在合理及必要的范围内,不应频繁骚扰债务人及其他人员,与债务人等另有约定的除外。


实际上,在以往的暴力催收事件中,经常出现贷款平台或金融机构要求获取手机通讯录信息的授权,在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后,“曝通讯录”来给借款人和与借款人有关的其他人施压,以达到催收目的。同时,在催收过程中,无限制、不分时间地进行催收,也成为暴力催收中常见的现象。


“这几年对催收行业的规范一直都在持续,因此现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于催收业务的合规性都看得很重。”东部地区某城商行业内人士表示,他所在的银行已对每日只允许对逾期的借款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有限数量的电话提示进行了规定。


3.催收人员不应隐瞒身份


在催收规范行为方面,《催收标准》还拟规定催收人员不应隐瞒身份,假冒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或以个人名义开展催收;催收人员应向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如实告知催收事由、逾期欠款余额、违约后果、债务人或相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持客观陈述,不应使用可能产生歧义的表述、夸大事实(如虚假夸大债务金额、违约性质、法律后果等)或编造不存在的事实(如虚构不良信用记录或黑名单等),不应误导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


4.不得逼迫债务人违法违规筹资还款


《催收标准》还拟规定:催收人员还应使用金融机构与债务人的合同协议约定或金融机构指定收款渠道,不应私自使用其他渠道或方式向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收款或收取其他财物,不应以催收名义收取额外费用,不应诱导或逼迫债务人违法违规筹集资金偿还逾期债务等。


5.严格限制准入 拟对第三方催收机构实施名单制管理


《催收标准》对第三方催收机构进行严格准入,拟要求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应建立健全贷后催收内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管理、业务管理、外包管理、个人信息安全、投诉处理制度等;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应加强催收人员管理,应具有明确的催收工作管理部门并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催收工作,有条件的机构可组建专业的催收团队。并拟要求金融机构应明确第三方催收机构的选用标准和准入程序,并实施名单制管理。


《催收标准》还指出,金融机构应对外包催收过程进行动态监督检查,及时识别、评估和缓释外包催收过程中各类异常情况导致的风险。金融机构对第三方催收机构应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评估检查并形成评估检查报告。评估检查可采取现场检查或非现场检查形式,现场检查范围可包括日常业务规范管理、人员管理、场地设备管理、业务转包情况等;非现场检查范围可包括催收记录审查、录音录像抽查、系统检查等。


恶性事件频发监管逐步升级


近几年,暴力、软暴力催收导致的恶性事件频发,各方监管都加强了对催收行业的监管和指引,单是去年就有多项文件直指催收行业。


去年1月1日《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协会信用卡催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正式施行,指引对催收时间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在没有获得债务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在晚22点至早8点进行电话和外访催收。


严禁使用“呼死你”等方式频繁致电催收;严禁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以骚扰、恐吓、欺诈等不当手段开展催收也对催收机构的不合规催收方式进行限制。


去年7月,银监会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中再次规定“不得违法违规提供或者公开客户欠款信息,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并要求从重处罚强制要求同意使用信息、将消费者提供的信息用于不当催收、擅自办理业务等多种侵害个人信息权益乱象。


12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也对催收机构敲响警钟。对催收的特定欺诈行为如批量账号、虚拟拨号、网络地址自动切换等判定为违法。


法规之外,警方也在加大对违法违规的催收机构惩处。


去年6月末,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百日行动”,暴力、软暴力催收机构也被列为“扫黑除恶”的重点对象,一批违法催收机构被警方查处。


去年10月,公安部会同中宣部、中央网信办等八部门部署开展了打击惩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瞄准“裸聊”敲诈、“套路贷”、舆情敲诈、恶意索赔、软暴力催收、网络水军滋事等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组织。


面对强监管,也有不少金融机构吃到罚单。


去年6月份,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和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均因信用卡催收严重不审慎,各吃80万罚单;


浦发银行也因催收业务管理不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原则被上海银保监局警告。


处于银保监会管辖范围的银行、卡中心、消金公司尚且如此,其他助贷、小贷及网贷平台机构更是可见一斑。如果未来催收行业标准落地,无疑对催收行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期待早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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