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曾经听说过这样奇葩的事情
在二手房买卖成交后
上家户口不愿意迁出
当碰到这样的难题时
怎么办?

关于这个问题,
知乎上有回答是这样!
1、户口迁移属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范畴,法院不会受理及审理户口迁移纠纷。
2、公安机关无权强制要求原房主将户口迁出。
3、如原房主拒绝配合,从法律上目前并无有效措施迫使原房主迁出户口。
神马?
这样说,那就是无解!
真相在这里!
小编在网上房地产上
(http://www.fangdi.com.cn/)
下载了最新版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来来来,划重点!

1、新版合同明确规定了,上家必须在30天内,履行约定的户口迁移条款。
2、没有及时迁出,上家要缴纳违约金,按天计算。
3、30天后没迁出,直接上“公共户”。
对于买二手房的人来说
这真是一大利好!
你说呢?
内容来源:西虹桥青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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