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以下简称“双碳”)是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我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对比欧盟、美国确定的碳中和目标,我国将完成全球最高碳排放强度降幅。这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变革,需要集“双碳”相关能源、环境领域的各行业、各组织、各方面人才共同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的革命,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等“组合拳”。
“双碳”相关企事业单位履行绿色化、低碳化社会发展责任,承担能源生产及消费的管理生产运营、科技创新、信息化建设及碳排放管理、核算、交易、碳中和技术等全产业链条业务,既是“双碳”目标实现的关键主体,也是“双碳”专业人才聚集地。因此,“双碳”企事业单位亟需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支撑体系及创新机制。
1
我国“双碳”专业人才的范围
根据国家推动能耗双控(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的控制)逐步向碳排放双控(碳排放等总量和强度控制)转变的要求,“双碳”专业人才不仅涉及碳管理领域,还包括能源管理领域的人才。因此,本文认为“双碳”专业人才的范围应包含3个部分。一是碳相关业务领域专业人才。二是在用能单位(含一般用能单位及重点用能单位)从事能源管理及节能减排等工作的人员,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员等。三是从事节能减排、能源替代等教学科研、决策咨询、执法监察等相关机构从业人员。
1.1碳相关业务领域专业人才
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发布的《碳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按照团体标准和业务划分习惯,将碳相关业务领域划分为碳排放管理、碳排放核算、碳市场交易、碳中和技术四大业务,从事此四类业务的专业人才是碳相关专业领域的主要力量。具体包括如下人员。(1)碳排放管理从业人员,主要指从事温室气体排放检测,统计核算、核查、交易和咨询等工作的人员。(2)碳排放核查从业人员,主要是指政府部门公开择优确定的核查机构中具备核查专业能力的从业人员,其承担计算社会和生产活动各环节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核查企业编制的碳排放报告等任务。(3)碳排放交易从业人员,主要是从事碳排放交易方案制定,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等活动,帮助企业降低碳减排成本、助力实现碳中和的专业技术人才;其中,重点排放单位以及符合国家有关交易规则的机构和个人,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主体。(4)碳中和技术人才,主要是指能够构建“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创新体系,从源头、过程、末端减少碳排放的技术从业人才,主要涵盖传统能源系统的低碳排放与重构新一代能源体系的专业人才,负碳技术主要涵盖技术固碳从业人员(含碳捕集、碳利用、碳封存及碳埋存技术)、生态固碳从业人员(含生态建设和修复技术研究应用)等。
1.2从事能源管理及节能减排等工作的从业人员基础情况
节能和提高能效是“双碳”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碳排放控制的源头和入口。用能单位节能工作从业人员包括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等有效、合理利用能源工作的人员。其主要从事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定期组织或参加节能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加强能源计量管理、针对各类能源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在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中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从业人员还应当编写、报送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对本单位用能状况进行分析、评价,提出并组织实施本单位节能工作的改进措施等工作。
1.3“双碳”教学科研、决策咨询、执法监察等人员
教学科研、决策咨询、执法监察等人员是“双碳”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指从事节能减排、能源替代、应对气候变化、碳中和技术前瞻性科学研究、科学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决策咨询、监察检测工作等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领军企业等企事业单位的从业人员。此外,还包括开展节能减排执法监察的事业单位,以及开展能源审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核查第三方咨询机构等。据统计,我国碳中和研究机构共42个,包括清华大学碳中和研究院、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碳中和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双碳”研究院等。
2
我国“双碳”专业人才队伍
建设的政策基础
人才是创新的根基,是实现创新引领的关键。“双碳”目标提出后,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相关部委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对“双碳”人才队伍提出建设方向和具体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培育一批节能降碳和新能源技术产品研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双碳”人才体系,鼓励高等学校增设“双碳”相关学科专业。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以及科技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的《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提出,推动组建“双碳”产教融合发展联盟,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
可以看出,“双碳”人才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高校、企业、社会组织等发挥多方优势,统筹“双碳”政策、产学研人才培养、企业碳排放管理及“双碳”技术创新、碳交易机制和国际合作等措施,深挖行业潜力,培养形成可以推进能源低碳革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人才力量。
3
我国“双碳”专业人才队伍
建设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3.1能源环境专业人才供不应求
从“双碳”相关专业市场供需情况看,气候行动青年联盟(CAYA)调查显示,每个专业“碳圈”人才供给与该专业人才总数占比为:环境行业占40%,经济金融类占23%,政法和公管类、能源类分别占12%,农林专业占6%,化学化工占2%。每个专业“碳圈”人才需求与该专业人才总数占比为:环境类54.8%、经济金融22.1%、政法和公管类占3.8%、能源类47%、化学化工占14.6%。其中,环境类、能源类专业人才供需相差较大,特别是能源类人才还有很大缺口。此外,在市场需求侧,随着氢能、储能、新能源电动车等产业快速发展,市场急需相关专业人才,特别是科技创新人才。
3.2“双碳”专业人才培养需一定周期
据《财经杂志》统计,碳相关从业者从过去约1万人,已于2022年上半年增长至约10万人,预计2025年会增长至50万~100万人。“双碳”人才的需求增长迫切需要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培养。目前,高校2021—2022年共增设含碳储科学与工程、氢能科学与工程、可持续能源、智慧能源工程、生物质能源与材料、资源环境大数据工程等约11个“双碳”相关专业(图1),其人才培养需要经历学士、硕士、博士4~10年培养周期,尚不能满足当下“双碳”人才需求。在“双碳”专业人才衔接空档期,亟需加快现有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双碳”相关政策、碳中和技术、碳交易等相关业务培训亟需加强,相关企事业单位储备人才还应统筹规划。
资料来源:教育部《2021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2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筛选分析制图生成。
3.3“双碳”领军创新型专业人才紧缺
在低碳科技、低碳零碳负碳技术、低碳零碳工业流程再造、碳汇和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碳捕捉、绿色金融等重点领域仍存在专业支撑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双碳”领域战略科学家、专业领军人才、研发创新人才较欠缺。能源与碳中和实验室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高精尖科创中心建设等刚起步,多数地方省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还在起草调研过程中,“双碳”领域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顶尖科学家等高层次人才仍在储备过程中,产教融合创新平台、运行机制还在试点和探索阶段,亟需国家和地方加大人才引进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双碳”相关领域科研经费投入和人才培养力度,强化科技引领、完善课程体系、注重专业实践、深化产学协同,加快培养高素质专业化领军人才和紧缺人才。
3.4“双碳”职业资格和职称评价体系还需健全
2022年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标识了134个绿色职业,涉及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等领域。2023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颁布碳排放管理员国家职业标准,明确碳排放管理员国家职业标准目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碳排放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将碳排放管理员分设5个等级,即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鼓励企业“双碳”从业者职业发展,同时也鼓励地方相关部门强化继续教育等系列工作。但是,从职业资格认定体系看,碳排放管理师或碳排放管理员等目前还未被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未形成较统一的资格认证要求。从专业职称角度看,还未有碳排放管理师等专业技术职称设置,特别是随着“双碳”工作发展成熟,社会需求量增加,企事业单位“双碳”等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较多,尚需进行精细化专业技术职称设置,从而激发从业人员创新精神,促进业绩创造与科研成果转化。
4
“双碳”专业人才培养路径
未来“双碳”专业人才需要着力打造科技创新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职业技能人才,同时建立相关产学研创新机制、碳排放单位碳管理负责人机制和“双碳”专业人才继续教育支撑机制。
4.1打造“三类人才”培养体系
针对“双碳”专业人才现状及主要从业领域,提出打造“三类人才”,即积极支持培养“双碳”科技创新人才、提质规范培养“双碳”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引领培养职业技能人才。
4.1.1积极支持培养“双碳”科技创新人才
加强企事业单位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建设,需要强化“双碳”科技创新及领军人才队伍建设,为企事业能源低碳转型发展提供专业管理、科技创新和技术支撑。实现碳中和目标主要靠科技创新,目前碳捕集成本较高,推广应用存在较多障碍,如国内燃煤电厂每吨CO2的捕集成本约为260~450元,相当于度电成本增加0.16~0.3元,难以实现大规模推广应用,因此,降本是未来碳中和技术发展的突破重点。针对于此,一方面,需加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基金及相应地方科研基金对“双碳”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该领域专家、学者、科研人员积极申报,特别是加大“双碳”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支持和推动“双碳”研究与发展。另一方面,注重“双碳”人才“走出去、请进来”培养模式,发挥国家、地方重大人才工程牵引作用,积极引进“双碳”领域急需紧缺、国际一流的创新型人才;鼓励、支持国内“双碳”优秀专家、人才队伍学习先进国际管理经验、技术研发经验、参与重大“双碳”国际项目合作等,从而推动国内关键技术集成耦合,重大项目优化创新。
4.1.2提质规范培养“双碳”专业技术人才
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是当前各行业人才培养的方向,“双碳”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的培养需要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体系。可由国家层面统筹,以试点省市模式开展“双碳”专业技术职称建设。试点省市有关部门可联合构建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服务协调的职称评价体系,研究建立碳排放管理师、碳排放核查师、碳交易验证师等初、中、高级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水平评价,为企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指引发展方向、提升发展空间、打通晋升发展渠道。通过职称认定,可阶段性激励、考核企事业单位“双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业绩成果、工作绩效等多方面要素,培养其在专业领域深耕细作、进取提升,更好推动工作发展。
4.1.3创新引领培养职业技能人才
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接技术创新与生产实践最核心、最基础的劳动要素。一方面,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双碳”相关专业建设。深化能源电子、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支持龙头企业和高水平职业学校牵头,组建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参与的跨区域产教融合共同体,打造培养重点行业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应用和维护全产业链人才。汇聚产教资源,鼓励积极参与技能竞赛与创新创业大赛,支持知识专利申请转化,培养“德技并修+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满足企业“双碳”新旧能源转换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另一方面,强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认定。建议探索将碳排放管理员等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准入类),并将碳排放管理员要求列入相应法律规章制度体系;或由地方探索推行碳排放管理员等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地方独立法人的企业、社团、高校、职校等备案“双碳”技能等级评价认定机构,按照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开展“双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可探索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认定,由地方人力社保部门审批设立的鉴定机构以及具备考核条件的企业、院校或相关机构进行,考核专项职业能力,对于合格者颁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鼓励技术等级与企业聘任薪酬挂钩,从而推动“双碳”技能型人才可持续发展。
4.2创新“三项人才培养机制”
根据现有法规政策,结合企事业单位特点,提出创新“三项人才培养机制”,即“双碳”产学研融合培养机制、碳排放单位碳管理负责人机制和继续教育支撑机制。
4.2.1“双碳”产学研融合培养机制
4.2.2碳排放单位碳管理负责人机制
4.2.3“双碳”专业人才继续教育支撑机制
本文原载于《中国科技人才》2023年第6期
引用格式:张莉.我国“双碳”专业人才的培养路径研究[J].中国科技人才,2023(6):40-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