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鹏汽车因不按规定日期交付被集体投诉,目前集体投诉量为14。投诉问题为交车时间延期,承诺不兑现,销售欺诈;投诉要求为赔偿,改善服务,道歉,解释,立即配车。
投诉详情显示,用户签署汽车购买协议时,销售人员告知11月底或者12月交车,但12月并未交车,消费多次询问客户及400电话,都答复1月15日交车。但是1月15日已经过去了,还是没有交车。小鹏汽车通过发布较短交付周期消息的方式,吸引消费者与之订立购买合同,而后却推迟交付时间,却没有任何解释和补偿。用户认为上述行为涉嫌发布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

此外用户认为小鹏汽车与消费者签订的《小鹏汽车购买协议》中对车辆交付时间没有明确标出,涉嫌利用格式合同免除自身责任;并且,去年12月至今年1月初的550版本和600版本已经交付到12月的订单,涉嫌选择性歧视消费者。

在用户体验下滑和资金利用效率双重打击下,小鹏汽车的授权零售模式正面临严峻考验。何小鹏曾言,要将市场重心放在大众、下沉市场。目前来看还做的不到位,维护好用户、尊重用户,同时让公司上下保持清醒,保持对市场的敬畏,恐怕需要更高的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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