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证莱州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莱州市道路交通智能抓拍系统设备位置进行公告,系统将于2015年9月1日零时起启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以上地点电子警察设备主要对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违规临时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以上地点卡口设备主要对超速、逆向行驶、驾驶人接打移动电话、驾驶人、副驾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东环路以西,南环路以北,西环路以东,莱海路以南,以上四条道路形成的矩形区域为大型货运车辆、大中型客运车辆禁行区(持通行证车辆除外)。
云峰路以西,南阳河北街以北,西苑路以东,北苑路以南,以上四条道路形成的矩形区域为所有货运车辆禁行区(持通行证车辆除外)。
以上区域内的所有电子设备对违反规定驶入禁行区域或未在通行证规定时间路线通行的机动车辆实施抓拍取证,均按照“违反禁令标志”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云峰路以西,南阳河北街以北,西苑路以东,北苑路以南,以上四条道路形成的矩形区域为驾校教练车辆禁行区。
以上区域内的所有电子设备对违反规定驶入禁行区域的驾校教练车辆实施抓拍取证,均按照“不按指定路线学习驾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市区云峰路、文昌路、莱州路、西苑路、文泉街、府前街、文化街、光州街、北苑路等城市主干道禁止机动车辆不按规定停放(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以上区域的所有电子设备对违反规定停放的机动车实施抓拍取证,均按照“违反禁令标志”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电子设备收集交通违法行为证据,依法处罚,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