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29日零时起,我市17家公立医院(见附表)将正式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零差率改革。为弥补因取消药品和医药耗材加成减少的收入,公立医院将提高诊金等10项技术性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急诊诊查费、普通门诊、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诊金(挂号费)分别由原来的7、4、7、8元提高为三级医院23、17、25、30元;二级医院17、12、20、25元;住院诊查费由原来的3元提高至33元。
为减轻参保人费用负担,与这一改革同步实施的《关于参保人门急诊诊金减免及就医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将对参保人门急诊诊金、住院诊查费进行补偿,补偿方案如下:
一、在门急诊诊金方面,参保人在17家公立医院就诊,每次将减免10元诊金。其中,门诊特定病种参保人因诊治病种所发生的诊金,减免后的余额医疗基金将按病种规定的比例给予报销。
二、在住院诊查费方面,参保人在17家公立医院住院,住院诊查费由个人先自费10%后,剩余部分纳入住院核准医疗费用按医保规定支付。例如,住院诊查费为33元,个人先自费3.3元,余下29.7元将按住院比例报销,比如职工医保住院的报销比例是92%,29.7元医保将再次按92%给予报销。
根据政策要求,3月29日零时起旧医保卡将停止使用,参保人看病时必须使用新社会保障卡(市民卡)。为方便群众看病,市人社局将3月29日至6月30日设为新旧卡替换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参保人无新社会保障卡的,可凭以下参保证明就医:
一、无卡参保人可通过“珠海社会保障(市民)卡”公众微信号或“珠海社保通”手机APP查询个人参保信息,个人可凭微信参保信息去医院看病;
二、参保人可到各区人社局、劳动保障事务所、建设银行及社保经办机构等59个社保自助服务网点打印参保(缴费)证明。
参保人无法提供以上有效材料的,将无法享受诊金减免。
对于尚未办理社会保障卡(市民卡)的员工,在正常参保一个月后(即入职满两个月后),可凭《社会保障卡(市民卡)数码照片回执》、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内任意一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华润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等八家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对于需要更换社会保障卡(市民卡)的员工,请凭原社保卡、身份证原件到原发卡银行申请更换新卡。
更多资讯,可登陆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或拨打珠海人社局咨询电话:12333。
附件:
17家公立医院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珠海市人民医院 |
2 |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
3 |
珠海市第二人民医院 |
4 |
珠海市口腔医院 |
5 |
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
6 |
中山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
7 |
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 |
8 |
遵义医学院附属第五医院 |
9 |
香洲区人民医院 |
10 |
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 |
11 |
斗门区侨立中医院 |
12 |
斗门区妇幼保健院 |
13 |
斗门区慢性病防治中心 |
14 |
金湾区妇幼保健院 |
15 |
高新区人民医院 |
16 |
高栏港区平沙医院 |
17 |
珠海市人民医院高栏港医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