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你准备在珠海买房吗?
先别急!
先别急!
先别急!
看完下面这些再决定☟

发布君从市住规建局里掌握了最新消息!《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出炉啦!

哪些人符合申请资格?
对于低收入家庭有哪些新保障?
保障标准、轮候配租等有何新规定?
快看发布君整理的干货吧!
>>>>市住规建局公布了《珠海市“十三五”住房保障五年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为实现保障性住房“以需定建”,珠海将逐步建立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计划下半年投用。

>>>>对新就业职工类、专业人才类、住房保障困难家庭类和异地务工人员类通过实物配租轮候解决,逐步建立轮候库,对于符合条合条件的轮候申请家庭(个人),应该在3年以内解决其住房问题。
亮点1 申请资格范围放宽
新增异地务工人员和住房困难家庭两类别,以下人员纳入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中☟
具备中专以上学历、自毕业起不满5年;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经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取得一、二、三级评价证书条件之一的异地务工人员,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
>>>>针对不符合《办法》规定类别条件、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住房困难家庭(下称住房困难家庭类),《细则》也做了补充☟

这类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具备三个条件☟
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共同申请人可为非本市户籍的常住人口;
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除外。)

亮点2 配租保障力度更大
在轮候和配租方面,《细则》也做了更明确的规定。各类公共租赁住房的实物配租轮候排序,按照轮候时间的先后以及是否属于优先保障家庭等因素确定,具体的排序规则为:
本年度优先保障家庭
上年度未获保障家庭
本年度其他保障家庭(含上年度放弃实物配租家庭)
同一保障次序中,多人口家庭优先配租。
亮点3 公租房租金差异化
在租金方面,《细则》明确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按市场租金水平的一定比例支付租金。

其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按照10%左右收取,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的按照50%左右收取。
新就业职工类、专业人才类按照70%左右收取租金。住房困难家庭类、异地务工人员类按照80%左右收取。
亮点4 住房补贴幅度加大
在住房补贴方面,按市场平均租金的90%和50%来发放,租金补贴的幅度更大。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区政府按比例负担,其中市级财政负责60%,区级财政负责40%。

此外,《细则》则提出对其他低收入困难家庭也要实行补贴和配租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对于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只发放租赁补贴,不安排实物配租。
亮点5 社会住房纳入公租房房源
《细则》明确,政府可利用市场中小户型的社会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并应将社会住房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平台,接受符合条件的社会住房业主申请纳入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登记。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类别在保家庭承租的社会房源,其业主在在保家庭承租期间可以享受两项优惠:
可按照税法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在承租期内,政府按每月50元发放住房维修补贴。租期累计每满三年可额外享受一次性1000元的住房维修补贴。
原文转自:珠海发布 宋一诺 应立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