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的位置、数量、宽度对于满足人员安全疏散,至关重要。建筑的使用性质、高度、区域的面积及内部布置、室内空间高度均对疏散出口的设计有密切影响。设计时应区别对待,充分考虑区域内使用人员的特性,合理确定相应的疏散设施,为人员疏散提供安全的条件。
安全出口设置基本要求
为了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安全的疏散人员,在建筑防火设计时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每座建筑或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两个,每个防火分区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每个房间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并应有明显标志。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当一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全部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符合下列规定的防火分区可利用设置在相邻防火分区之间向疏散方向开启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
1.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1000㎡ 时,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0㎡ 时,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1个;
2.该防火分区直通室外或避难走道的安全出口总净宽度,不应小于计算所需总净宽度的70%。
公共建筑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特殊情况
1.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外的公共建筑,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1)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 且人数不超过50 人的单层建筑或多层建筑的首层。
(2)除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等外,符合表中规定的2、3 层建筑。
公共建筑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条件
耐火等级
最多层数
每层最大建筑面积(㎡)
人 数
一、二级
3层
200
第二层和第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
三级
3层
200
第二层和第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25人
四级
2层
200
第二层人数不超过15人
(3)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当设置不少于2部疏散楼梯且顶层局部升高层数不超过2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时,该局部高出部位可设置一部与下部主体建筑楼梯间直接连通的疏散楼梯,但至少应另设置一个直通主体建筑上人平屋面的安全出口,该上人屋面应符合人员安全疏散要求。如图所示。
(4)相邻两个防火分区(除地下室外),当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且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规范规定的一个防火分区面积的1.40倍的公共建筑。
(5)公共建筑中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60㎡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0.9m;公共建筑中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75㎡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0m。
住宅建筑安全出口设置要求
住宅建筑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 个,且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符合下列条件时,每个单元每层可设置1 个安全出口:
1.建筑高度不大于27m,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小于650㎡ 且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小于15m;
2.建筑高度大于27m且不大于54m,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小于650㎡ 且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每个单元设置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
3.建筑高度大于54m 的多单元建筑,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小于650㎡且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每个单元设置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54m 以上部分每层相邻单元的疏散楼梯通过阳台或凹廊连通。
厂房、仓库安全出口设置要求
厂房、仓库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厂房、仓库符合下列条件时,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1.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00㎡,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
2.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50㎡,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10人;
3.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50㎡,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
4.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00㎡,且同一时间内的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
5.地下、半地下厂房或厂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其建筑面积不大于50㎡ 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 人;
6.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不大于300㎡或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
7.地下、半地下仓库或仓库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面积不大于100㎡。
需要特别提出的是,地下、半地下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由于地下建筑设置较多的地上出口有困难,因此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布置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一个通向相邻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疏散走道设置基本要求
概念:疏散走道是指发生火灾时,建筑内人员从火灾现场逃往安全场所的通道。疏散走道的设置应保证逃离火场的人员进入走道后,能顺利地继续通行至楼梯间,到达安全地带。
疏散走道的布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走道应简捷,并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诱导灯。
2.在1.8m高度内不宜设置管道、门垛等突出物,走道中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3.尽量避免设置袋形走道。
4.疏散走道的宽度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建筑层数
耐 火 等 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地上楼层
1-2层
0.65
0.75
1.00
3层
0.75
1.00
-
≥4层
1.00
1.25
-
地下楼层
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10m
0.75
-
-
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10m
1.00
-
-
办公建筑的走道最小净宽应满足下表的要求。
走道长度
走道净宽
单面布房
双面布房
≤40
1.30
1.50
﹥40
1.50
1.80
5.疏散走道在防火分区处应设置常开甲级防火门。
避难走道设置要求
概念:设置防烟设施且两侧采用防火墙分隔,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
避难走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走道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
2.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并应设置在不同方向;当走道仅与一个防火分区相通且该防火分区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时,可设置1个直通地面的出口;
3.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走道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
4.走道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5.防火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开向前室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前室开向避难走道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6.走道内应设置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线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