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选聘湖南新茂建设有限公司诉新疆和田中泰红枣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合同纠纷案再审阶段代理律师事务所。
二、目标与需求
本项目旨在为湖南新茂建设有限公司诉新疆和田中泰红枣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合同纠纷案的再审阶段选聘一家具备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的律师事务所,以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确保案件再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服务内容与预期成果
涉及标的额16,028,500.89元(最终以实际诉讼金额为准),代理法律诉讼服务工作,包括再审、检察监督、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等阶段,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专业的处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施、资金和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二)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此公告发布之日(含)止)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上无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查询结果。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响应文件构成
(一)诉讼服务方案:对本项目的理解与把握,代理本项目的主要优势,代理本项目实施计划,包括服务范围、代理思路、人员配置、预计取得的成效等。
(二)报价:采取风险代理方式,以包干价形式报价。报价应包含提供服务而产生的通讯费、交通差旅费、文印费、餐费及增值税税费等。报价时费用支付方式需要体现为按照诉讼程序推进情况分阶段支付。
(三)类似案例代理经验:提供代理服务证明材料。
(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的文件。
以上文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六、文件投递方式、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递交方式:纸质文件密封加盖骑缝章。
(二)递交时间:2024年8月28日19时前。
(三)递交地点:乌鲁木齐泰天大厦12楼企业管理部。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马超 18690266680。
编辑:杨玲、张丽丽
监审:新粮集团
投稿邮箱:xljt6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