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新粮集团起诉某公司合同纠纷
案件的代理律所谈判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选聘新粮集团起诉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的代理律所项目
采购方式:谈判方式
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00.00元,诉讼代理费采取“基础费+风险代理费”方式。其中基础费:50000元;风险代理费:后续成功实现债权回款的(回款形式含现金回款、股权或实物资产抵债,其中抵债资产需完成全部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按3%比例计提风险代理费,未回款的不支付风险代理费(包含税费、差旅费、住宿费、文印费、餐费及增值税税费等)
采购内容:诉讼案件代理律所选聘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执行回款完毕之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十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如为分所,可以主所成立的时间为准);
(二)律所5年内未受到律师协会或行政司法部门的处罚(提供承诺函);
(三)代理律师具备5年及以上诉讼、执行等专业领域的丰富职业经验,且拥有相关成功案例(需提供业绩清单证明材料);
(四)稳定性承诺:在项目承办期间,及时响应服务需求,不得任意变更项目律师(明确承办律师);
(五)律所在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在“信用中国”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六)其他要求: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报价构成
(一)报价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报价构成:基础服务费+风险代理服务费;
(三)提供代理服务方案(需现场陈述服务方案);
(四)以上文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5月25日16: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阿里山路泰天大厦1202室
申请人资格所需文件与采购报价文件均加盖公章一同密封于文件袋,文件袋加盖骑缝章。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5月25日16: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阿里山路泰天大厦122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威、冯晓敏
联系方式:18129428066、13659956087
来源:经营管理部
编辑:戴瑜琪
编审:马 威
监审:王 啸
投稿邮箱:xljt6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