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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之下,传统外贸受到极大冲击,跨境电商成为当前发展速度最快、潜力最大、带动作用最强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根据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1.69万亿元,同比增长31.1%。,跨境电商凭借其灵活性,在2021年逆势上扬,表现十分亮眼,未来大有可为。
01国家层面政策
近年来,我国对跨境电商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国家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今年下半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提出要推动外贸行业数字化,在外贸领域推广数字智能技术的应用,完善跨境电商发展支持政策;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自主品牌培育,鼓励跨境电商平台、经营者、配套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做大做强;培育优秀海外仓企业,完善覆盖全球的海外仓业务等。相关政策的出台将有利于为我国跨境电商行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推动行业实现较快发展。
02 扩大跨境电商试点政策
2020年1月17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的通知》。将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本次扩大试点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将从37个城市扩大至海南全岛和其他86个城市(地区),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20年4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已有59个跨境电商综试区的基础上再设46个综试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扩大至86个城市和海南全岛。截至2021年9月,跨境电商综试区城市数量已达105个。
03 跨境电商减税政策
2019年7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跨境电商等新业态促进政策。会议指出将再增加一批试点城市、要求落实对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的“无票免税”政策,出台更加便利企业的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根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对跨境电商综试区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即“无票免税”政策)。“无票免税”政策简单来说就是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在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只要同时满足公告(财税〔2018〕103号)规定的条件,即可享受税务上的免税政策。
跨境电商是当前发展最快、潜力最大、带动作用最强一种外贸新业态,已经成为外贸发展的新动能、转型升级的新渠道和高质量发展的新抓手。为此,2022年深圳国际玩具婴童用品跨境电商展览会应运而生。为源头厂家和跨境电商之前搭建一个婴童玩具全产业链的专业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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