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少卖家都在问同一个问题——
"我现在的架构还能撑多久?"
说实话,这个问题目前还没有标准答案,各方都在“且行且珍惜”。
而针对店群卖家的合规问题,目前市面上最主流的两套方案——赛维1.0 和 赛维2.0,已经成为大多数卖家的解题路径。
但很多人卡在一个问题上:"1.0好还是2.0好?"
这个问题,本身不是非1或2的事情。而是店群结构、税务环境、供应商条件,适合走哪条路?
今天太侠(微信号:guotaixia321)再来捋捋——两种模式的底层逻辑、架构设计、实操细节、成本归集方法,以及一个很多人忽略的关键问题。
先说清楚现实
不是一个问题,是五个字:账算不清楚。
店群模式下,卖家普遍面临这几个困境:
多店铺、多主体、多城市运营,每一环都可能是税务风险点。供应商有时候不配合开专票。退税款压库退不下来。香港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说不清楚。各地税务局口径不一,深圳那边认可的,到重庆可能行不通。
这些问题不是个例,是行业现状。
所以才出现了两套专门针对店群卖家的合规架构——赛维1.0和2.0。
但这两套模式不是升级替代关系。 1.0不是旧的,2.0也不是更好的。它们是两套独立方案,针对不同的店群情况,对号入座。
但有一点值得注意:从2026年ODI新规及近期多地税局反馈趋势来看,赛维2.0被政策接受的可能性正在持续走强。尤其在店铺分散多城市、当地税局要求单店独立申报的场景下,2.0的路径比1.0或许更直接、更被认可。
赛维1.0模式:店群归集出口退税
这套模式适合谁
满足这几条,1.0是你的主选方案。
底层逻辑
1.0的核心思路是:通过一个国内出口公司,归集所有店铺的货物,以0110模式报关出口给香港公司,再通过成本比例分摊法,计算各店铺利润分别纳税。
这套架构解决的核心问题,是退税。多个店铺的货集中出口,退税走一条路,不用每个店铺单独折腾。
架构图如下:
利润分摊计算
这是1.0模式最关键的环节,也是很多卖家最蒙圈的地方。
第一步:算成本比例
成本比例 = 运营公司归集总成本 ÷ 所有店群合计总收入
第二步:算单店铺利润
单店铺利润 = 店铺收入 - 平台成本 -(店铺收入 × 成本比例)
举个数字来看:
某卖家共5个店铺,总成本150万元,总收入500万元。
成本比例 = 150 ÷ 500 = 30%
其中A店铺收入200万元,平台成本100万元:
A店铺利润 = 200 - 100 -(200 × 30%)= 40万元
以40万元为基数缴纳企业所得税。
两个必须注意的红线
红线一:报关成交方式必须选CIF或CFR,不能用FOB。
因为头程运费、尾程配送费都由国内出口公司承担,所以成交价格里必须包含运费。用了FOB,报关单跟实际业务对不上,退税会被卡死。
红线二:出口公司向香港公司的定价必须公允,香港公司不建议留利润。
香港公司在1.0架构里是"通道",不是"利润池"。如果香港账面上留了大量利润,税务局会质疑关联交易定价的合理性。而且ODI备案是必须提前做的——没有ODI备案,资金出境就是违规的。
赛维2.0:外采外销
这套模式适合谁
2.0的核心是:让每个店铺公司都能说清楚"我的货是从哪里采购的",解决的是税务合法性和可解释性的问题。
底层逻辑
2.0把架构从"归集退税"变成了"外采外销独立核算"。
运营公司采购出口退税之后,通过香港公司将货物"外销"给各个店铺公司,店铺公司凭采购单据入账,只对差价(即利润)交税。
店铺公司怎么入账
2.0模式下,每个店铺公司的账要能自圆其说。入账依据包括四类:
最终利润 = 店铺收入 - 平台成本 - 采购成本(以形式发票为依据)- 运营费用
以这个利润数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键一环:店铺主体选国内还是香港?
除了数据报送这一重要考量因素外,这是很多卖家架构设计里绕不开的岔路口。用香港公司做亚马逊,数据报送就到不了内地
国内公司做店铺主体
适合绝大多数中小卖家。逻辑简单:店铺收款→内地账户→内地税局直接掌握→按实际利润交企业所得税25%(小微企业有优惠税率)。
✅ 优势
- 架构成本低,注册和年审简单
- 内地税务局直接核查,主动合规风险小
- 资金链路清晰,平台结算→内地账户→直接用于采购和运营
- 平台对国内主体的资质审核相对熟悉
- 无需处理跨境分红的预提税问题
❌ 劣势
- 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25%,税负相对高
- 外汇收款合规压力:第三方支付平台(XT、万里汇、派安盈)结算需符合外汇局新规外汇局新规下,XT、万里汇、派安盈的钱,还能走个人卡吗?| 第三方支付
- 部分平台(如亚马逊北美站)开户审核门槛在持续变化
香港公司做店铺主体
适合有一定规模的卖家,最好完成ODI/37号文备案。核心逻辑是:利用中国香港的低税率(16.5%,离岸可能豁免)叠加跨境平台的收款便利,做税务优化。
✅ 优势
- 企业利润税率16.5%(首200万港元利润8.25%),低于内地25%
- 可申请离岸豁免:境外来源收入,满足条件可免征利得税为什么我不再建议你,香港公司去申请离岸豁免
- 中国香港账户收款(汇丰/大新等),在部分平台开户资质更易获批
- 跨境财务灵活性更高,资金用于境外再投资更便捷
❌ 劣势/必须提前搞清楚的
两种主体的核心对比
另外
不要把香港公司当"避税工具"。 CRS 2.0升级。
用香港公司做店铺主体,前提是:ODI/37号文已备案、有真实的境外业务实质、分红回内地的税已算进去。
国内公司做店铺主体,税率高一点。 刚起步的卖家,与其费心搭建复杂的跨境主体架构,不如先把账做清楚、把凭证备齐。
赛维2.0的可能性在变大
说完了架构和案例,这里讲一个很多卖家还没注意到的关键变化。
从近期各地税局反馈和跨境电商政策研讨来看,未来跨境电商政策走向,赛维2.0的可能性在变大。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财务同学必须在店铺主体层面做所得税收入申报。
这个信号一出来,财务圈子里最焦虑的一件事就是:店铺做收入申报,成本怎么归集?
海外平台的收入——亚马逊、TikTok、独立站,各有各的结算口径。海外平台的费用——广告费、佣金、FBA仓储配送费,扣得七七八八。这些成本和收入怎么对得上账?
好在最近的指导文件方向比较清晰了。
第一,海外平台扣款凭证可以直接入账。
意思就是,亚马逊从你账户里扣的每一笔广告费、每一笔佣金、每一笔FBA配送费,只要你有平台的扣款凭证(账单、结算报告、扣款明细),就可以直接作为成本入账。不需要再去另外开发票、不需要额外走什么审批流程。
第二,不受国内所得税扣除比例限制。
这一点值得专门拿出来说。国内企业所得税法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有一个15%的扣除比例上限,佣金也有对应的限制比例。很多财务同学一开始以为跨境场景也要套用这个规则——如果亚马逊广告费按15%上限扣除,那账根本没法做。
但最近的指导方向很清楚:海外平台费用,不适用国内的扣除比例限制。据实扣除。【尚存争议、各地保留裁量权】
这对做跨境的朋友来说,是一个实打实的利好。
第三,单据留存,申报时不用反复复印入账。
具体申报的时候,大概率是在所得税申报表对应的栏次里填数据。底层的扣款凭证、账单、结算报告,在企业端留存备案——税务局想核查的时候,你能拿出来就行。不需要每次申报都把几十页的亚马逊账单复印一遍重新入账。
决策树来了
两种模式核心对比
最后说三句
两套模式,没有绝对的好坏,只有合不合适。
说句实在话,合规这件事,没人能给你"完全不交税还100%安全"的方案。
有时候,窗口开在那里,你要做的就是打开那扇门。
常见问题
「赛维1.0里,香港公司需要实际运营吗?」
需要有实质性运营的痕迹。香港公司如果只是"纸上公司",税务局在核查关联交易时会质疑其商业实质。建议保持基本的账务往来记录、有实际的银行流水,审计报告也要做好。中国香港公司的功能是"货物通道",但不能是完全的空壳。
「赛维2.0的形式发票,税务局一定认可吗?」
关键在于整套单证链条是否完整——形式发票本身不够,还需要采购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辅助材料共同证明交易真实性。各地税局口径可能有差异,建议在落地前先和当地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不要直接闷头操作。
「两种模式可以同时做吗?」
可以,而且是大型店群卖家的最优解。集中布局、退税顺畅的店铺走1.0,分散在内陆城市、退税受阻的店铺走2.0。两套架构并行不冲突,关键是要把各自的账务体系分清楚,不要混在一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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