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RCEP 协定关税减让清单,马来西亚对中国出口的工业制成品、轻工产品、新能源产品大幅放宽关税标准,目前已有近 70% 品类实现零关税进口。其中,厦门重点出口的光伏组件、电子元器件、智能家居、五金机械、医疗器械等产品均在零关税清单内。
对于厦门外贸企业而言,零关税政策直接降低产品出口成本,提升产品在马来西亚市场的价格竞争力,同时可依托马来西亚自贸枢纽优势,将产品转口至东盟、日韩、澳洲等 RCEP 成员国,进一步拓宽海外市场渠道,实现多边贸易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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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关税红利并非无条件享受,马来西亚海关严格执行 RCEP 原产地规则,核心要求为:出口产品区域价值成分(RVC)需≥40%,方可申请 RCEP 原产地证书,享受关税减免政策。
出口企业需申领 RCEP 原产地证书(RCEP Certificate of Origin),部分产品还需取得 SIRIM 认证,马来西亚海关 MyCustoms 溯源数据,全程可追溯核查。若未达原产地标准、资质文件不全或溯源信息缺失,可能被取消零关税资格,并面临关税补缴、滞纳金及信用等级下降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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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次政策红利与合规要求,厦门外贸企业需精准把握机遇、严控风险。一方面,梳理自身出口产品品类,重点推广零关税清单内的优势产品,依托成本优势抢占马来西亚市场份额;另一方面,规范产品生产、加工、溯源流程,精准核算产品增值率,提前办理全套资质认证,确保通关合规。
同时,企业可借助中马自贸协定叠加红利,优化跨境供应链,以马来西亚为中转枢纽,布局整个东盟市场,实现出口市场多元化发展,降低单一市场经营风险。
信息来源:
1. RCEP 秘书处:《2026 年度马来西亚关税减让清单》
2. 马来西亚皇家关税局:《RCEP 原产地规则执行细则》
3. 福建省商务厅:《东盟国家对华贸易关税政策更新公告》(2026 年)
来源:厦门市海外综合服务(马来西亚)工作站
编辑:吴韵然
审核:万红洁
责编:洪美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