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法律对歧视行为作出了多项禁止规定,包括基于性别、年龄和残疾状况的歧视。此外,根据菲律宾就业启动计划(JobStart Philippines)的规定,就业启动计划的毕业生在雇主招聘员工时享有优先权。该计划依据《菲律宾就业启动法案》(第 10869 号共和国法令)设立,旨在通过提升求职者在正规教育或技术培训中获得的知识和技能,缩短年轻人从学校到工作的过渡期,使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求
菲律宾法律通常不要求雇佣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但某些特定法律可能对此有明确规定。例如,《菲律宾第 10361 号共和国法令》(即《家庭佣工法》)规定,家庭佣工和雇主必须使用双方都能理解的语言或方言签订雇佣合同。合同必须包含家庭佣工的职责、雇佣期限、约定的薪酬以及可扣除的款项等内容。劳工和就业部第 65-04 号部门令,即《消除最恶劣形式童工法实施细则》,还规定,当雇主在公共娱乐或信息领域工作时,应提交雇主与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之间签订的书面雇佣合同,该合同必须经劳工和就业部批准
根据劳工部第 174-17 号部门令,参与工作承包的承包商或分包商的雇员的雇佣合同必须包含以下条款:
对员工所从事的工作或工作的具体描述;
工作地点和雇佣条款及条件,包括适用于每位雇员的工资标准说明
《菲律宾共和国第 11965 号法令》(即《护理人员福利法》)规定,在护理人员开始工作前,护理人员与雇主必须以双方都能理解的语言或方言签订雇佣合同。雇主应向护理人员提供一份经正式签署和公证的雇佣合同副本,该合同应包含法律规定的各项条款。根据《菲律宾共和国第 12021 号法令》(即《海员权利宪章》),船东与海员应签订标准雇佣合同。移民工人部应发布标准雇佣合同,其中至少应包含远洋菲律宾或外国注册船舶海员雇佣的最低标准
允许签订定期合同,但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双方在知情且自愿的情况下约定了固定的雇佣期限,期间未对雇员施加任何强迫、胁迫或不正当压力,且不存在任何使该约定无效的情况;
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关系大致平等,雇主对雇员没有任何道德上的支配地位
尽管劳动法和判例法没有规定定期雇佣合同的最长期限,但菲律宾最高法院此前已承认期限为五年的定期雇佣合同的有效性
经修订的第 442 号总统令(《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自雇员开始工作之日起六个月,除非协议另有规定。然而,菲律宾最高法院在以下情况下维持了更长的试用期:
在试用期内,如果延长试用期能给员工提供另一次机会,使其在首次试用期未通过后达到转正标准,则员工可以自愿同意延长试用期;
雇主和雇员在雇佣开始时明确同意延长试用期,如果这种延长的试用期是公司政策规定的,或者由于工作性质所要求的
独立承包商经营独立自主的业务,并按照自己的方式和方法,在与工作履行相关的所有事项上,不受委托人的控制和指导,但工作成果除外。承包是指根据服务协议,为委托人外包的特定工作或项目提供服务,并参与合法承包或分包安排的任何个人或实体。承包工作在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时方为合法:
承包人或分包人从事独立自主的业务,并按照自己的方式和方法承担责任完成工作;
承包人或分包人有足够的资金,能够按照自己的方式和方法完成委托人外包的工作,并进行工具、设备、机械和监督方面的投资;
在执行外包工作时,除工作成果外,承包人或分包人在与工作执行相关的所有事项上均不受委托人的控制或指示;
该服务协议确保承包人或分包人的所有员工在菲律宾劳动法下享有所有权利和福利
法理学也承认另一种独立承包,即拥有独特技能和才能、区别于普通雇员的个人。控制权测试的结果是判断是否存在雇佣关系的主要因素。根据测试,如果接受服务的主体不仅保留对最终结果的控制权,还保留对实现该结果的方式和手段的控制权,则存在雇佣关系
招聘和安置是指任何招揽、招募、签订合同、运输、利用、雇用或获取工人的行为,包括推荐、合同服务、承诺或刊登招聘广告,无论是在菲律宾境内还是境外,也无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在菲律宾境内,招聘受《劳动法》管辖;在境外,招聘则受《第 8042 号共和国法令》(经《第 10022 号共和国法令》修订)或《移徙工人及海外菲律宾人法》管辖。合法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也允许在服务协议期限内或仅在待完成工作或任务的某个阶段临时派遣合同工。但是,根据劳工部第 174-17 号部门令,劳务派遣公司被禁止从事招聘和安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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