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镇广大村民:
当前,农村婚丧嫁娶陋习在社会上依然广泛存在,争面子、摆排场、大操大办,攀比之风十分突出,加重了群众的经济负担。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五位一体”建设要求,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家宗教局、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公安部等单位《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宗发[2017]88号)及安庆宗教事务局、市民政厅、市公安局《关于规范道教教职人员从事丧葬活动行为的通知》(宜宗字[2014]10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规范道教行为,坚持依法依规
1、没有取得道教执照或未参加道教协会取得会员身份的,视为无证,无资格经营。不得从事度亡宗教活动。对违反规定的依据(国宗发)[2017]88号文件及宜宗字[2014]10号)文件要求依法追究责任。2、取得资格认可的道教教职人员,每场度亡宗教活动不得超过2人,每场度亡活动可考虑务工补贴,每人每场最高不得超过400元。对违反规定经举报、查实的人员,公安机关依照相关规定处理。3、道教界从业人员不得借度亡宗教活动构成利益链条,个人不得从事爆竹、扎纸、乐队及相关人员形成丧事产业利益链条。经举报或查实,公安及相关执法部门联合执法,予以处罚。
二、勇于破旧立新,主张婚丧简办
1、乐队原则上取消,但根据丧属个别自愿原则,所请乐队限为1支,乐队人数不得超过4人,按务工补贴收费,每人每场不得超过200元,对违反规定的从业人员,查实后取消从业资格。2、从事扎纸行业人员不得超规定扎做中大型蜡香、纸屋、纸马、纸车等纸具。每场丧事扎纸费用不得超过1000元。3、火化证明由屋场理事会或主事成员到镇民政窗口办理,开具证明前报告包保村干。按照节俭规定安排各类事项。考虑交通安全,火化途中车辆数不得超过6辆。严禁向所经路途中扔冥币、放鞭炮。
三、弘扬节俭养德,提倡绿色环保
1、严禁在国家机关、公共文化场所、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山林及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严格执行森林防火“三个一律”,依据《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十四条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丧事过程中鞭炮燃放,理事会人员应组织集中安全地点燃放。在禁燃禁放时间段禁止燃放。2、丧事过程中购买和燃放燃烧烟花爆竹、纸钱冥币不得超过3000元,并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段燃放。从事丧事道教教职人员、屋场理事会组织者及丧属应提前告知亲戚朋友,不得购买大号烟花炮竹,购买鞭炮数量应少尽少。3、严禁婚丧嫁娶中使用不达标的一次性餐具,对乱扔生活垃圾、乱扔烟花爆竹碎屑的,予以一百至五百元的处罚。
四、完善村规民约,做到九个坚持
婚丧嫁娶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从严处理。1、坚持讲孝道。厚养薄葬,形成生前敬老爱老孝老的社会风气,杜绝生前不孝、死后大操大办要脸攀比浪费。倡导深情追思亡者新风,可通过开追思会,儿女深情追忆父母生平艰辛付出深切关爱等方式,表达哀思尽孝之情。2、坚持讲简朴。婚娶中提倡男女平等,节约钱财,为子女创业留下基础,提倡旅游结婚等新风。3、坚持生态殡改。各屋场可建立起简易公墓,安放骨灰,以节约土地,方便祭祀。在禁放时间地点,不燃放烟花爆竹。4、坚持诚信友爱。构建和谐稳定的邻里关系,互帮互助互爱互信。5、坚持遵纪守法。知法明理,不做违反法律的事,不涉黄赌毒,依法履行好公民权利义务。6、坚持爱党爱国。热爱党,热爱国家,坚决拥护共产党领导。切实担负起中华儿女历史责任和公民社会责任。7、坚持共建共享。积极开展屋场环境整治,不乱扔垃圾,不乱扔乱放乱堆,建设卫生整治的家园环境。8、坚持重情重义。匡扶社会正气,扶弱助贫,见义勇为。9、坚持崇尚科学。坚决反对和抵制邪教、封建迷信活动。
开展农村婚丧嫁娶移风易俗专项行动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希望全镇人民从我做起,摈弃陋习,为建设美丽、和谐、生态、激情、富足腊树贡献自己的力量!
举报电话:4870600 4870617
腊树镇移风易俗指挥部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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