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扶贫工作
01
党建引领扶贫工程
19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10万元,每个扶贫工作队每年办公经费3万元(2016年已出列村工作队具体经费待省定后再细化)。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以帮扶项目和帮扶干部为重点,加强帮扶经费保障,抓好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推动脱贫攻坚高质量开展。
02
资产收益扶贫工程
支持推进贫困村稳定出列、现行标准下贫困户稳定增收,对财政支农资金形成的资产分类进行股权量化,密切产业发展与贫困户利益联结,完善制度建设、强化风险管控,提高脱贫质量和成效。
03
“四好农村路”建设
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完工农村道路畅通工程224.4公里;落实养护资金,将应由政府承担的养护经费纳入本级年度部门预算,县乡公路大中修里程17.3公里(部分县道的盖板、边沟、挡土墙);县人民政府正式出台路长制及乡村道路专管员等配套制度。
04
农村危房改造
完成769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重点,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基本住房安全要求。
05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解决17600农村人口(其中纳入省级以上资金补助范围341人)饮水问题。根据批复的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规划,对标准偏低、规模偏小的已建供水工程进行改造、配套、升级、联网,适当新建供水工程,以及开展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等。
06
健康脱贫兜底“351”和“180”工程
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限额内门诊费用、住院(含特殊慢性病门诊)合规费用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在县域、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0.3万元、0.5万元、1万元,剩余部分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健康脱贫“三保障一兜底”综合医保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贫困慢性病患者门诊合规医药费用实际报销比例高于90%。
07
贫困残疾人康复
为836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患者提供药费补助;为55名听障、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为5名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9名儿童适配辅具。
08
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76件,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符合标准。
二、“三农”工作
09
农村环境“三大革命”
实施自然村8000户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完成垃圾、污水专项整治规定任务。
10
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开展12个省级中心村建设,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的70%,省级安排奖补资金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11
政策性农业保险
积极筹措保费补贴,确保本级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督促保险经办机构加快基层服务机构的改建升级,切实履行保险经办机构实施主体职责,做到及时查勘、科学定损、快速理赔,努力提高理赔精准度和时效性。全市种植业承保面积不少于52.74万亩,养殖业保险承保数量不少于0.64万头,保险理赔兑现率不低于90%。
三、创业就业
12
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
建设完成1个县级公共服务中心,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243个乡村服务站点,增强农村产品上行服务能力,促进农村产品网销上行,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
13
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
◆技能脱贫培训
全年免费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150人,每个培训项目、每个培训班期的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企业新录用人员技能培训
全年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185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
◆新技工系统培养
全年新增85名初高中毕业生及各类劳动者接受技工院校系统培养,培养稳定率不低于95%。
◆退役士兵培训
全年培训退役士兵201人,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全年培训新型农民100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400人、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350人、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250人,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
14
就业扶持工程
◆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开发
购买310个公益性岗位,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托底,岗位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高校毕业就业见习
开发170个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用于吸纳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3-12个月的就业实践锻炼。
四、社会保障
15
智慧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8万人,其中:有偿签约6.01万人、有偿签约高血压病1.19万人、有偿签约糖尿病0.601万人,稳定签约数量,提高服务质量。
16
困难人员救助工程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保障农村低保19567人,在此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有进有退,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特困人员供养及机构运行维护
以保障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权益为目标,完善特困供养制度,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582名,在此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开展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补助管理,进一步提高特困供养机构管理运营水平。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269名孤儿基本生活权益。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9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300元,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
◆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
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源头预防、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救助对象约370人次,实行动态管理、应救尽救。
◆困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对符合政策规定的5887名困难残疾人给予生活补贴,其中,一、二级3777名残疾人,三、四级2110名残疾人,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00元、400元。对4191名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城乡医疗救助
资助困难群众参合参保30800人、直接救助16000人次,在此基础上,实现应助尽助。
17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按规定提高筹资标准,参合率稳定在96%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77%左右。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按规定提高筹资标准,参保4.85万人,参保率维持在95%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
18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
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在新农合基金可承受前提下,提高大病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保障水平;支持各地开展大病保险的即时结算试点;大病保险支付比例达到55%以上。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大病保险支付比例不低于50%。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同步直接结算。
19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当年缴费人数24.94万人,对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20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高龄津贴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发尽发,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完成下达的县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任务,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80%以上;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应补尽补,1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比例达到75%以上。
21
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工程
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5人;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培训4人;开展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培训3人。
22
妇幼健康、计生特扶和职业病防治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
免费婚前健康检查8400人,对自愿参加婚检的对象认真做好服务,保证婚检工作质量,婚检率稳定在85%左右;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常规免疫接种102540剂次,第一类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90%以上,疫苗建卡率达95%以上。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向符合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发放扶助金(含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保障310人,其中,发放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对象297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13人,确保特别扶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
◆职业病防治
在省局、市局工作安排下,组织安排微型企业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参加安徽省微型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煤尘(煤矽尘)、矽尘、石棉、苯、铅、噪声、布鲁氏菌、电焊烟尘、水泥尘和高温等10种职业病监测信息上报不低于1500条。
五、教育文化
23
学前教育促进工程
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所,幼儿资助454人次,幼儿教师培训94人次,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提升学前教育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24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补助学校公用经费学生数45405人,向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学生数45405人,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学生数1540人,维修改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项目34个、面积11706平方米。
25
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发放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人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人次、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319人次、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1993人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318人次、普通高中免学杂费309人次,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26
公共文化场馆开放
免费开放24个各类场馆。其中:1个美术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2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个博物馆。所有免费开放场馆实现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设施利用率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27
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
文化信息共享工程,以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服务点网络设施为基础,做好宽带接入、运行维护及文化宣讲等活动,补助资金40.8万元。开展农村演出204场,放映电影2448场,开展体育活动204场,农家书屋更新出版物12240册。
六、其他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28
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
◆主要支流治理
实施/个项目单元主要支流治理。
◆中小河流治理
新开工建设珠流河三桥河段治理工程。
◆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
基本完成2017年开工的/个重点易涝区排涝泵站建设,新开工建设/个重点易涝区排涝泵站。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新开工4座小型病险水库加固项目,12月底前完成投资计划的80%;基本建成8座小型病险水库加固项目。
29
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
完成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片建设1处,完成大中型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1处。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30
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
◆农产品安全工程
建立健全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新建23套乡镇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系统;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认证“三品一标”企业不低于40家。省级安排奖补资金支持农产品安全工程建设。
◆食品安全工程
以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为目标,在乡镇和社区加快推进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工程建设,在全县选择5家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建设食品检验室。省级安排奖补资金支持食品安全工程建设。
31
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新开工1161套,基本建成904套。
32
城市老旧小区整治
整治改造涉及项目小区1个,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居民住户150户。
来源/ 怀宁县民生工程宣传网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更多怀宁新鲜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