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农业农村部等部委关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安排,全县将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 重点品类: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重点违法违规情形: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
为有效开展整治行动,希望全县广大农村居民(消费者)积极向县农委、商务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经科委及供销合作社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净化农村食品市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提请广大农村居民(消费者),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尽量通过正规商场和渠道购买食品,确保自身身体健康。
最后,预祝全县广大农村居民(消费者)“两节”期间合家欢乐、幸福安康、万事如意!
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31、12365
怀宁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
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2日
来源:怀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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