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愉快的暑假还在继续~
各大学校已经纷纷推出秋季招生公告啦!
小编收集了一波,
为了让更多家长提前做好准备
小编马上把具体消息告诉大家
有需要的家长们可要保存好咯~


01
振宁学校
2019年振宁学校小学一年级秋季招生工作公告
为做好2019年我校小学一年级秋季招生工作,确保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根据怀教基[2019]24号《关于做好2019年高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未入学无学籍)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独秀大道以东,月山大道以南,黄梅路以北高河城区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黄梅路以南,经二路以东,高河大道以北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材料(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户口簿;
2、儿童预防接种证;
3、儿童出生证明;
4、①已办理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因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房产证的,提供加盖房产管理部门档案室印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②已购房但未能办理房产证的,提供房产局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③拆迁安置户提供安置卡原件及复印件(无安置卡的提供原始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房产的相关要求
(1)购房备案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之前。
(2)房产证的权利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父母独有,或适龄儿童父母与其直系亲属(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共有。
四、招生时间
2019年7月15日—7月18日。上午:8:00-11:2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办理)。
五、审核程序
1、家长携带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校登记。
2、8月1日-8月10日,将提供的材料送相关权威部门审核。
3、8月15日公布审核结果。
4、审核通过且无异议的,8月18日发放《入学通知书》。领到《入学通知书》的新生通过指定客户端在网上递交材料建立学籍档案。
怀宁县振宁学校
2019年7月8日

02
星拱小学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高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怀教基[2019]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一年级新生招生及二至六年级转学工作通告如下。
一年级新生招生
一、年龄要求
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未入学且无学籍的)。
二、招生登记地点:
原怀宁县星拱小学(永丰小学隔壁)。
三、招生范围
黄梅路以南,皖河路以东,经二路以西,高河大河以北的区域。
第一批:
房产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购房户或拆迁安置户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
高河县城城区范围内无房产的务工、经商人员家庭随迁子女。
四、凭证资料及审核程序
(一)第一批次登记
登记时要求家长携带下列材料(复印件请用A4纸):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和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且已交房但未办房产证的,应提供本年度6月30日前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全额不动产购置票据;因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房产证的,应提供加盖房产管理部门档案室印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户应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原始拆迁协议。)
【说明:房产证的权利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父母独有,或适龄儿童本人、适龄儿童父母与其直系亲属(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共有。】
3.所在幼儿园相关证明材料。
(二)第二批次登记
登记时要求家长携带下列材料(复印件请用A4纸):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和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儿童父母高河县城城区范围内暂居证、单位务工证明、近六个月工资流水证明或县城内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幼儿园相关资料。
(三)审核程序
1.家长携上述凭证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登记;
符合第一批次登记时间为7月15日至7月18日(上午8:00—11:20,下午2:30—5:00)
符合第二批次登记时间为7月20日至7月22日(上午8:00—11:20,下午2:30—5:00)
2.7月29日至8月5日,学校将年龄和房产资料送相关权威部门依规审核;
3.8月13日前将审核结果予以张榜公示;
4.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8月16日发放《入学通知书》。领到《入学通知书》的新生和家长,请在学校指导下,于9月5日之前完成网上登记工作。
二至六年级转学生
一、登记地点:
原怀宁县星拱小学(永丰小学隔壁)。
二、转学生范围
1.房产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购房户或拆迁安置户的适龄儿童优先(黄梅路以南,皖河路以东,经二路以西,高河大河以北的区域)。
2.其他高河县城城区范围内有房产的适龄转学生。
三、凭证资料及审核程序
(一)登记
登记时要求家长携带下列材料(复印件请用A4纸):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且已交房但未办房产证的,应提供本年度6月30日前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全额不动产购置票据;因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房产证的,应提供加盖房产管理部门档案室印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户应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原始拆迁协议。)
【说明:房产证的权利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父母独有,或适龄儿童本人,或适龄儿童父母与其直系亲属(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共有。】
3.家长申请书;
4.原所在学校相关证明(素质报告册、奖状等);
5.带孩子一同前来登记。
(二)审核程序
1.家长携上述凭证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登记;
登记时间为7月25日至7月28日(上午8:00—11:20,下午2:30—5:00)
2.8月13日前将审核结果予以张榜公示;
3.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8月26日至8月28日到新学校报名,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联系电话:4600898
怀宁县星拱小学
2019-7-5

03
独秀小学


04
高河镇中心学校


来源:独秀怀宁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更多怀宁新鲜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