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急!急!急!
一上路总想着抢
走路、骑车闯红灯
开车过路口时疏于观察还踩油门
就怕慢那一秒
而事故往往就是抢出来的
2019年6月24日17时58分,骆某驾驶浙D号牌轿车沿潜江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华中东路与潜江交叉口处,碰撞由东向西行驶的丁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造成丁某受伤,两车受损。

接到报警后
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心民警
和交警二大队铁骑队员快速赶到事故现场
开展伤者救治和事故勘查等工作
现场监控视频>>>
◆丁某骑车无视前方红灯
◆骆某驾车通过路口,绿灯已在闪烁转黄灯,未减速慢行。
初查情况
经初步调查,丁某(男,17岁,安庆某中学学生,事故造成其右胫骨开放性骨折、右腓骨骨折)驾驶两轮电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路口时,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
经检测,骆某(男,28岁)所驾驶的车辆制动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及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驾车前,要做好车辆安全性能检查
驾车时,时刻做好预判和预处理准备!
行至路口一定要注意观察,
遵守交通信号,
随时预防“鬼探头”,
提前做好减速停车的准备,
避免与突然冒出来的行人、非机动车发生碰擦。
特别是两边有车辆和树木等遮挡视线时,
更应注意多观察并减速慢行!
珍爱生命 尊重生命
牢记安全二字
时刻守法出行!


来源:安庆公安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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