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7月7日下午2时37分许,在桐城市范岗镇童铺村村委会附近,魏某某(男,51岁,范岗镇童铺村人)酒后准备搭乘一辆车牌号为皖H14105的205路公交车,因公交车已驶离站牌,魏某某站在马路上拦停公交车,将公交车的左侧雨刮器扳坏,随后上车用手扭拽公交车司机的右耳,击打司机头部,将司机的手机抢下扔到公交车前台,拔下公交车钥匙扔到车外。
此案的发生造成该公交线路延误,严重影响了乘客的利益,为打击魏某某的嚣张气焰,维护公交线路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桐城市公安局已给予魏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来源:安庆桐城公安范岗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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