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 告
已参加怀宁县国有集体企业改制的职工:
随着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深化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费政策将有重大调整。为保证我县企业改制政策连续性,维护我县改制企业职工的权益,对至今尚未到县社保局办理续保手续的人员请于2019年10月3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本人农业银行卡,到县社保局(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理养老保险续保手续。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续保手续且未缴纳养老保险费,今后如因国家养老保险政策调整不允许补缴等变化,从而造成参保本人养老保险权益受到损失的,一切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特此公告
怀宁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9年9月16日
来源:独秀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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