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充分尊重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阳光规划和科学规划,依据《安徽省城市规划公示暂行办法》和《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现将《怀宁县工业园三期(HN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及我局网站对该规划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我局将依据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完善该规划。
公告期: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10月8日
联系方式:0556-4632458
联系单位: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22号

规划范围
东至胜利路,南至站前路,西至S238省道,北至纬十五路,单元总用地面积为453.89公顷。
功能定位
本单元以产业为支撑,引导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业导入,促进产城一体发展,激发经开区产业的活力,并形成相应的产业空间布局,打造“高效产业平台、低碳宜居新城”。
单元规模
1、人口规模
单元居住人口为2.2万人。
2、用地规模
单元总用地453.89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447.71公顷。
空间结构
规划区域形成“两轴、三区”的空间结构。
两轴:沿独秀大道、内环北路形成片区发展轴,推进整个片区的建设。
三区:即西部两个产业区、东部综合服务区。
用地布局
1、工业用地
规划区域用地以工业用地为主,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255.1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56.99%。
2、物流仓储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主要为稼先路与纬十二路交叉口西南侧设置的物流仓储用地,用地面积共8.5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91%。
3、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主要位于独秀大道以东,用地面积共37.3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8.33%。
4、商住混合用地
规划商住混合用地位于位于独秀大道以东纬十三路以北区域,用地面积27.3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6.12%。
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6.3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42%。
1)行政办公用地(A1)
行政办公用地主要为保留现状洪桥便民服务中心和内环北路与龙岗路交叉口西南角,占地1.44公顷。
2)教育科研用地(A3)
规划龙岗路与纬十二路交叉口东北角安排的1处36班小学,总占地面积3.63公顷。规划在HN01-2502、HN01-2603地块内分别安排1处12班幼儿园,HN01-2703地块内分别安排1处6班幼儿园。
3)宗教用地
保留现状的汪洋寺用地,占地面积1.30公顷。
社区级配套设施:
1).菜市场:规划在HN01-2603地块内设置1处菜市场;
2).体育健身设施:每个居住小区均配建;
3).社区服务中心:保留现状洪桥便民服务中心,规划在HN01-2603地块内新建1处社区服务中心,包含卫生站、文化站、养老服务站等功能;
4).公厕、垃圾转运站:区内设置公厕7处,环卫工人休息点4处,生活垃圾垃圾转运依托独秀大道与站前路交叉口东南角现状的高速路桥垃圾转运站。
6、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主要结合安庆西站布置,用地面积2.3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53%。
7、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本单元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城市道路和交通场站用地,用地面积70.9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85%。
1)交通枢纽用地(S3)
规划在安庆西站西侧安排了1处客运站,占地面积1.97公顷。
2)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
规划在独秀大道与内环北路交叉口东北角和纬十二路与独秀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分别设置一处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占地面积7.91公顷。
8、公用设施用地
单元内公用设施用地主要包括供热用地、变电站、消防站、排水泵站、通信设施、供水泵站等用地,用地面积10.5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37%。
9、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绿地为主要公园绿地。规划结合水系、汪洋寺以及生活区设置公园绿地。
面积为29.0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6.49%。
(内容节选)
来源:印象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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