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大餐饮业业主:
为建立健全我县餐厨废弃物规范收集机制,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安庆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法规及规章和《怀宁县关于印发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城区餐饮业规范处置餐厨垃圾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严禁将自产餐厨垃圾、油污及污水倒入公共生活垃圾桶或者雨污窨井;
2、自2021年7月11日开始,对自产的餐厨垃圾需用自备容器单独收集、存放,并按时投放到金沙田公司专用收集车上;
如不按规定处置,随意倾倒餐厨垃圾、随意倾倒油污及污水,我局将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二条规定依法从严查处。
怀宁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7月1日
来源 | 怀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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