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信件详细信息 | |||
|---|---|---|---|
| 信件编号: | 20210803001 | 来信时间: | 2021-08-03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曹**** |
| 受理部门: | 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件标题: | 被拆迁房不动产证 |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镇领导您好:我是高河双牧被拆迁户、于2019年安置在高河幸福家园小区。去年镇政府开始为我们拆迁户办房产证。附近村镇都已经陆续办好!为何就双牧村房产证迟迟没有动静? | ||
| 回复内容 | |||
|---|---|---|---|
| 答复单位: | 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答复时间: | 2021-08-04 |
| 答复情况: |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的留言收悉后,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现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2020年11月,按照怀宁县历史遗留“难办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会议精神,不动产登记中心陆续开展了包含县城幸福家园小区在内的安置房登记发证工作。登记发证流程及登记材料也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在村、镇、县征迁中心核实了安置户身份后,将审核表提交至登记部门即可办理产权登记。对于您反映的幸福家园小区的安置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问题,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时联系了县征迁中心,据县征迁中心反馈,县城拆迁安置涉及出嫁女安置面积为40平方米、未出嫁的安置面积为80平方米等相关政策,前期县征迁中心要求双牧村及高河镇对安置户是否为出嫁女进行核实确认后,再行审核提交至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截止目前,县征迁中心未收到核实确认名单,不动产登记部门不能办理双牧村安置户的产权登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将您的登记诉求分别反馈至县征迁中心和高河镇政府,请保持关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怀宁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4600267。 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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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怀宁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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