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怀宁县小市镇总体规划(2010-2030)》
(2021年修改)
一、修改背景
2020年4月,怀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怀宁县小市镇总体规划(2010-2030)》(2019年修改),规划对小市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和指导作用,确定的城镇性质、发展方向、规划结构、空间布局等规划内容得到了较好的落实。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小市镇建立城市规划动态维护机制,组织开展了小市镇总体规划阶段性实施评估,小市镇人民政府根据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情况以及近期小市镇城镇发展的迫切需求,提出了适时修改小市镇总体规划的必要性与迫切性。
二、修改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绿色发展,打造城郊生态型文化旅游城镇”为指导思想,大力度、实举措、真落实,构建起生态系统稳定、环境质量优良、资源利用高效的绿色发展体系。
2、坚持五个不变
年限不变:不改变现行总体规划年限;
规模不变:不突破现行总体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总量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总量,重点解决小市镇部分用地调减与漂移问题;
绿量不变:严守生态底线,确保绿量只增不减,突出绿色增长根本导向不动摇;
发展战略不变:城镇发展目标、功能定位、政策措施等纲领性内容保持不变;
发展方向不变:发展重点、空间结构、拓展方向等框架性内容不变。
三、修改主要内容
本次修改主要在空间上进行等量的调入调出,优化设施空间布局,解决现行总体规划中心镇区近期发展需求问题,将原总规318国道、滨河路、沪渝高速、区间路二围合范围内的农林用地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为保证城镇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同步调减康裕路与东三路交叉口西北侧的居住用地及周边道路,调整面积为4.24公顷。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调增部分
绿量——增加了318国道、滨河路、沪渝高速、区间路二围合范围内规划二类居住用地及商住混合用地周边的防护绿地,面积增加2.53公顷。
设施——增加了滨河路与区间路二交叉口东北侧的污水处理设施用地,面积增加0.24公顷。
商住混合用地——微调了沪渝高速与318国道交叉口西南角的商住混合用地范围线,面积增加0.03公顷。
道路——增加了道路网密度——区间路一与区间路二,面积增加0.53公顷。
居住用地——增加了318国道、滨河路、沪渝高速、区间路二围合范围内的居住用地,面积增加0.91公顷。
2、调减部分
为保证城镇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同步减少了康裕路与东三路交叉口西北侧的居住用地及周边道路,面积共减少4.24公顷。






来源 | 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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