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我市把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作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在制度统一、参保扩面、提高待遇、优化服务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构建起了参保人数最多、受益面最广的基本养老保险安全网,有效提升了广大城乡居民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其中,参保缴费方面,截至10月底,全市当年已缴费人数164.96万人,人均缴费水平达618元,位列全省第一。
经过10年的快速发展,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先后出台《安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安庆市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扶贫的意见》《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意见》《安庆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养老保障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措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现整合,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建立。制度保障范围、覆盖人群和待遇水平实现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低到高的量的跨越与质的飞跃,为保障我市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和谐、助力脱贫攻坚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民生工程为抓手,强力推进养老保险参保全覆盖,全市参保人数实现高位运行,基金规模持续扩大,制度运行平稳有序。截至10月底,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81.97万人,其中领取养老待遇人数75.13万人;基金积累68.96亿元,其中投资运营26.23亿元。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建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缴费激励机制,引导参保居民主动履行缴费义务,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不断优化参保缴费结构。截至10月底,全市当年已缴费人数164.96万人,人均缴费水平达618元,位列全省第一。其中,选择1000元及以上高档次缴费人数达13.03万人,同比增长75.61%。
建立完善城乡居保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居民养老待遇。近3年来,除中央、省级财政配套补贴资金外,我市累计投入7.14亿元用于提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人均从70元提升至目前130元,上涨60元,增幅达86%,有效改善了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
充分发挥城乡居保制度兜底保障作用,有效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及乡村振兴战略。2018以来,我市对符合城乡居保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等5类困难群体开展社保帮扶。截至2020年底,全市困难群体已参保53.73万人,其中,社保帮扶代缴保费33.7万人,发放待遇14.63万人。近3年累计为困难群体代缴保费1.15亿元,发放养老金6.32亿元。今年来,又有9.61万特殊群体享受政府代缴政策,困难群体参保率、代缴率、发放率均实现100%。退捕渔民养老保障政策出台后,又在全省率先为全市2696名退捕渔民落实参保补贴,累计兑现补贴资金4626.5万元。
依法依规抓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落实,确保符合条件人员按时足额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有效解决了被征地农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截至目前,全市累计筹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统筹基金29.32亿元;累计发放养老保障金12.22亿元,基金累计结余17.1亿元,6.47万人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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