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RG付费和DIP付费都是“打包付费”的一种形式。其中,DRG付费,是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将疾病按照严重程度、治疗方法复杂程度、治疗成本不同,划分为不同的组,医保以组为单位分别定价打包支付。DIP付费,即按病种分值付费,利用大数据将疾病按照“诊断+治疗方式”组合作为付费单位。

(资料图 图自视觉安徽)
方案明确,
我省17个统筹地区全面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实现统筹地区全覆盖;
所有统筹地区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
基本建立安徽省统一、上下联动、内外协同、标准规范、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新机制。

(资料图 图自视觉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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