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守护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我们始终在您身边
4月1日
“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
怀宁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
正式启动啦!
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
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医保局和公安局联手啦!!!
为进一步深化合作、加强监督
医警合作联手构建打击骗保新模式
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之风已然形成
且愈刮愈猛
遇到骗保行为将直接移送公安局
“行刑衔接”如何助力打击欺诈骗保?
咱们接着往下看
医警联手:
国家发布“行刑衔接”《通知》
2021年12月8日,国家医保局以及公安部联合发布《国家医保局 公安部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在医保基金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依法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
法说骗保:
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3日
“深化移送案件查办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和情况通报制度”“健全案件管理和报告制度”“加强重大案件查办会商”等四方面健全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协作机制。
公安机关要加大对骗取医保基金案件查办力度,及时追缴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退回医保基金专户,对幕后组织操纵者、骨干成员、职业收卡人、职业贩药者要坚持依法从严处罚,对社会危害不大、涉案不深的初犯、偶犯从轻处理,对认罪认罚的医务人员、患者依法从宽处理。
其中,在建立联席会议和情况通报制度方面,《通知》明确,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骗取医保基金案件查处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情况,通过构建实时分析预警监测模型等手段,分析骗取医保基金违法犯罪形势和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加强预防和查处的措施,及时发现骗取医保基金违法犯罪线索,并依职权组织核查。要加强信息情况通报,通过工作简报、信息网络等形式,及时通报和交换相关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案件之日起进行立案审查,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认为有犯罪事实,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立案。公安机关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决定,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书面告知移送案件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书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并退回案卷材料。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后3日内向作出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也可以建议检察机关依法进行立案监督。
骗取医保基金案件移送情形,其中定点医药机构的主要情形有三类:
1、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住院、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伪造、变造、隐匿、涂改、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2、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下列情形之一的: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耗材,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或处于中止医保协议期间的医药机构提供医保结算;盗刷医保凭证非法获利。
3、其他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的犯罪行为。
数说成效:
重拳打击骗保行为
2021年,全国公安机关按照统一部署,将依法打击诈骗医保基金犯罪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破案件、打团伙、追赃款、建机制,向各类诈骗医保基金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
打击医保诈骗这一年:
公安部门侦破案件1780余起追缴涉案医保基金4.6亿元
共侦破各类诈骗医保基金犯罪案件178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240余名,追缴涉案医保基金4.6亿元
先后挂牌督办22起重大案件,联合医保部门关停处置医药机构299家
侦破349起非法经营医保药品案件,涉案金额达15亿元

专项整治行动中,公安部门加强与医保、卫健等部门协作配合,完善监管机制,加强源头防范,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同时,加强以案释法,强化宣传教育,及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积极拓宽举报渠道,营造全民广泛参与支持的浓厚氛围。各地公安机关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依法严厉打击幕后组织操纵者、骨干成员,坚决斩断非法利益链条,依法惩处职业收卡人、非法贩卖药品者等相关人员,全面查清犯罪团伙的资金流向,全力追缴赃款赃物,努力实现“打早打小、露头就打”。
未来,医保局将联手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对诈骗医保基金犯罪的打击力度,主动进攻、以打开路、以打促防,广辟线索来源,强化全链条打击。既打骗保活动,又打流通环节,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更大成效,坚决守住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坚决遏制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高发多发态势。
每一个欺诈骗保行为
都是动了全体参保人的“奶酪”
医保基金监管,需要我们一起努力
如果发现身边有欺诈骗保行为
或疑似行为请积极举报!
举报地址:
怀宁县医疗保障局
举报电话:
0556-462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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