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暑假的来临,道路交通流量大增,交通出行安全引起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高度关注。为确保交通安全,怀宁公安交警在更好地履职尽责的同时,提出以下暑期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一、在道路上行走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或靠道路两侧行走;不要在道路上坐卧、嬉戏、追逐或长时间逗留;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横过道路时,必须从人行横道和其他行人过街设施通过。
二、乘坐公共汽车或者其它交通工具时,要等车辆停稳了才上车或下车;坐在车内不能将手、头等身体部位伸出车窗外;不准在车厢内嬉戏打闹;不准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上车。
三、乘坐摩托车要应正向骑座,并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切不可乘坐无牌无证、车况不良(破旧)、超载、农用三轮车、拖拉机之类的安全隐患车辆。
四、在道路上驾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时,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遇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不要突然猛拐;十二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五、驾驶私家车出行,不能疲劳驾驶、超速驾驶、酒驾醉驾等;低年龄孩子要使用安全座椅并乘坐后排,不能让孩子单独留在车内。
六、发生或遇到交通事故,应该要沉着冷静,并立即拨打110报警,有人员伤亡时还要拨打120急救电话抢救伤者。
来源 | 怀宁公安交警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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