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徽振宁磁电产业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皖H623042
2.2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产教园和石如大道一期建设EPC项目
2.3建设地点:怀宁县
2.4建设规模: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产教园和石如大道一期建设EPC项目。产教园项目位于位于怀宁县经开区金拱园区,东临月山大道,西临熊山路,南临东经二路,北临经三路。总用地面积为458876.59平方米(约688.32亩),由五个地块组成,总建筑面积555851.3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教学实训用房、实训楼、师生宿舍和职工宿舍、学生实训及产业工人技能培训基地、商业用房、商业大厦、配套用房、门卫、配电房等。同时配套建设道路广场、智慧停车场、绿化工程、标准田径场、篮球场和其他运动场地等室外工程,同步购置智慧校园系统;工程费用:207953.96万元。石如大道一期(石牌大道-老G206金拱街道段)工程起点顺接怀宁互通连接线石牌大道立交桥桥头,终点止于老G206金拱街道,全长约2.3千米。按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60千米/小时,主车道双向6车道,道路红线宽度4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及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工程费用:21705.05万元。产教园施工图设计费:445万元。
2.5合同估算价:229659.01万元。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产教园和石如大道一期建设EPC项目。
2.7计划工期:建设期32个月(含设计周期)。
2.8项目类别:设计-采购-施工
2.9标段划分: 一 个标段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
(1)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 设计资质: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下列①、②、③任一资质:
①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其中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位必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要求。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1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4)施工负责人2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备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在满足要求时,拟派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独立设置,不能一个人同时兼任。
3.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要求。
3.5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签订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如为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
②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例如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不同专业)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须满足信誉要求。(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aqggzy.anqing.gov.cn)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 。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 。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 :
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 转 5-2(工作日)。
② 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
③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400-998-0000(8:00-21:00)。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3日11时00分
5.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5.3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aqggzy.anqing.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安徽振宁磁电产业园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工业园
联系人:吴中红
联系方式:0556-3510181
7.2招标代理机构: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系人:张莹、程浩
联系方式:0556-4967802
8.其他说明
8.1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0日历天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吴中红、张莹,电话:0556-3510181,0556-4967802。
8.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所在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8.3本招标文件中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
8.4本项目投标人可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和在线回复询标,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
8.5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投标人不得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投标人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
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24小时服务QQ:4008503300。
8.6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驻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556-5991201。
8.7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放,投标人需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登录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8.8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其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8.9中标人属外省、市企业的,在合同签订前须到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信息登记手续。
9.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请选择以下银行提交即可)
9.1账户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支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怀宁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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