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共怀宁县委办公室、怀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怀宁县2023年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扬工作通知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评选过程让群众参与、评选结果让群众认可,现将2023年怀宁县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拟表扬对象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5月29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县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电话:0556-4636872、4812351
电子邮箱:hnxzghljb@qq.com
收件单位:县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总工会)
怀宁县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扬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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