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皖财社〔2022〕975号),《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宜政办秘[2018]149号)和关于印发《怀宁县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怀计生[2014]26号)等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怀宁县特别扶助政策调整为: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扶对象扶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6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80元。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级、二级、三级扶助对象扶助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520元、390元和260元。
来源 | 怀宁县卫健委、独秀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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