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党和政府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保障居民基本医疗、促进居民健康的一项惠民利民政策。为使广大居民朋友们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医疗保障,根据省市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现将有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按照全民参保计划,我县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所有人员均应参加居民医保。
二、缴费标准
2024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年,由参保人员按年度一次性足额缴纳。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为每人640元/年。
三、资助标准
政府对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分类资助。具体标准如下:
困难人员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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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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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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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民政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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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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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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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民政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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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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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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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贫致贫人口 (乡村振兴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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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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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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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乡村振兴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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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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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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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民政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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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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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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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残联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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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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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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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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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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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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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以上人员有多重类别身份的按照就高原则给予资助。
2、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资助参保人员以2023年12月31日前有关部门认定并正式推送名单为准。
3、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入保障年度后新认定为救助对象的不再追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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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缴费时间
(一)2024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1日-12月31日,待遇享受时间为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继续执行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温馨提示:新生儿缴费时请特别注意参保年度。如果是2023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宝宝,既要交2023年度350元的保费来享受2023年度的医疗保障,也要交2024年度380元的保费来享受2024年度的医疗保障。
五、居民医保待遇
所有参加我县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均可以享受统一的居民医保待遇,主要包括:普通门诊、两病门诊、慢特病门诊、住院等基本医保待遇,费用较高的还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对低保等困难人员还可以进行医疗救助。
六、缴费方式
(一)参保登记。参保人员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的乡镇、村(社区)办理参保手续,并准确登记参保人员户籍信息;或通过微信、皖事通、支付宝APP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定位到安庆,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录入相关信息点击提交,完成参保登记。
(二)征缴方式。按照“医保部门参保登记,税务部门征收,个人申报缴费”经办模式,分线上和线下缴费。
线上缴费渠道:通过微信、支付宝、皖事通等APP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缴费。
温馨提示:2023年度已在本县参加过城乡居民医保、2024年度“续保”的居民无需登记,直接点税务社保缴费即可。
线下缴费渠道:可到各乡镇或村(社区)的基层医保服务窗口、各办税服务厅进行线下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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