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和省、市教育督导部门工作部署,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周期2023年度幼儿园办园行为县级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怀教督[2023]8号)安排,2023年9月至11月,我县组织专家组对32所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督导评估,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汇报、座谈访谈、核查资料、活动观摩等方式,对各园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和内部管理五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督导评估,现将督导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一、优秀等次(4所)
高河镇中心幼儿园、振宁幼儿园、凉亭乡中心幼儿园、独秀幼儿园滨河分园
二、良好等次(17所)
雷埠乡中心幼儿园、月山镇中心幼儿园、江镇镇中心幼儿园、石牌镇中心幼儿园、高河镇德辰幼儿园、马庙镇中心幼儿园、腊树镇中心幼儿园、洪铺镇中心幼儿园、高河镇吉祥幼儿园、高河镇天柱幼儿园、独秀小学附属幼儿园、高河镇向日葵幼儿园、三桥镇中心幼儿园、高河镇心连心幼儿园、清河乡中心幼儿园、平山镇中心幼儿园、黄墩镇中心幼儿园
三、合格等次(11所)
高河镇小苹果幼儿园、黄墩镇小天使幼儿园、高河镇前进幼儿园、石镜乡小天才幼儿园、石牌镇春田花花幼儿园、小市镇小吏港幼儿园、高河镇小精灵幼儿园、洪铺镇成才幼儿园、腊树镇花蕊幼儿园、腊树镇红太阳幼儿园、江镇镇满天星幼儿园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县幼儿园督导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556-4611404
怀宁县2023年度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4日
来源 | 怀宁县教育局、怀宁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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