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上级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
2、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2023年修订版)
二、改造的申请
1、改造对象: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县城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公共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统筹改造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
2、申请条件:拟申请改造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已聘用物业公司或自持物业管理;按照“谁收益、谁出资”原则,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业主出资每户不低于1000元,出资率达到100%,出具居民出资清册,缴纳到指定账户。
3、申请程序:有改造意愿的小区业主委员会向所属社区提交书面改造申请并出具《老旧小区改造业主委员会承诺书》,经高河镇政府初审县住建局复审后,报县政府审定,再由县政府上报省市住建部门纳入下年度改造计划(每年7月底前完成下年度改造任务的申报工作)。
三、实施
县城投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单位,开展项目的立项、可研、设计、清单编制、招标等前期工作;县住建局作为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的申报和组织项目的施工。
四、移交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委员会同施工单位签订《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移交接管协议书》,对改造后的项目进行接管。改造工程在质量保修期满后,由小区业主共同承担小区改造后维护保养的责任和费用。
来源 | 怀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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